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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教育局:“四个强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为全力打造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建湖县教育局立足教育系统实际,“四个强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基建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人事管理风险防控》《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关于进一步修订接待、出差、会议、培训等系列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风险的新机制。

  三是强化风险排查。围绕“人、财、物、权”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从制度机制、教育权利运行、内部管理、业务流程、外部环境和岗位履职六个方面深入排查存在的廉政风险。重点查找推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良好工作氛围是否形成、相关配套制度是否符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需要、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是否明确、由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等可能诱发行为不端失范的风险。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1个,其中一级风险点2个,二级风险点6个,三级风险点3个。

  四是强化廉洁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利用周例会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传播廉洁理念,强化自律观念,弘扬清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