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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强化“第一种形态”的运用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注重发挥“第一种形态”在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工作中的基础关键作用,及时运用“红脸、出汗”的方式处置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轻微违纪行为。三月份以来,该镇已对1位同志实行诫勉谈话,2位同志实行提醒谈话。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时,注重加强过程痕迹以及整改结果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制作谈话笔录与谈话记录,同时要求被谈话者7日内提交诫勉(提醒)谈话整改情况报告。

    通过在“第一种形态”运用上持续下功夫,不断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步凤镇进一步筑牢了该镇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