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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工作流程做好线索处置工作

    线索处置是执纪审查的源头和基础,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首要环节。今年以来,三室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江苏省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在手问题线索得到规范、合理处置。
    确定专人负责+内勤辅助的线索管理工作模式,以内部规程完善线索接收、交办督办、报结销案和系统录入等工作流程。落实问题线索处置责任制,明确线索处置权限、时限, 全面规避线索积压和泄密风险。
    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动态分析、专项分析机制。室主任牵头每月开展问题线索“回头看”,动态分析已办在办问题线索,力求在问题成因和发展趋势中找准调查盲点。线索处置意见需经室集体研究决定,大家对线索处置提出意见,形成相关记录,并实行“室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开展线索排查,依据可查性原则,逐级排序确定轻重缓急,结合分组人员特长优势分配任务,集中讨论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做到方向明确,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综合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做好执纪审查工作。(周一峰 吴虓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