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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藤揪出一串瓜

“为什么审计报告定稿删掉了那句话呢?”

“是不是问题不严重,让他们自己整改。”

“也不排除他们去做了‘公关协调工作’,把那句话删了。既然有疑点,咱们就了解一下。”

2016年4月的一天,广东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会议室里,纪检组的同志正在热烈讨论。他们说的“那句话”,是省审计厅对省文化厅年度审计报告初稿里有、定稿里却没有的“将此情况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此情况”,是指省考古所在租用车辆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招标。

分析这些疑点,纪检组的同志敏锐地意识到,这里面很可能有“猫腻”。纪检组据实向省纪委报告并经同意后,调查工作由此展开。

挪用公款买车,再把车高价租给单位

纪检组的同志通过走访询问、调取财务凭证,发现省考古所不仅在租用车辆时没有进行政府采购,更重要的是,所租车辆是该所水下考古中心副主任刘某夫妇名下的,存在利益输送嫌疑。此外,还发现刘某长期占用单位大额备用金的问题。

发现的问题带来新的问题。刘某与省考古所领导有没有共谋挪用公款谋利?为什么会让刘某长期借用近百万元的资金?为什么会以严重背离市场的价格向他租车?

带着这些问题,纪检组转向全面核查,突破口放在刘某身上。

“如何调查刘某是否存在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书证。”纪检组负责人回忆道。

调查人员通过查询车辆信息系统及购车支付凭证,发现刘某夫妇2013年6月到2014年7月共买了5台车,购车款合计100多万元。而刘某2002年参加工作,2005年底调到广东省考古所,婚后又育有两个小孩,其妻子长期没有工作,家庭收入仅靠刘某一人,2007年还在广州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其工资收入显然不能支撑其购买那么多车辆。

通过大数据比对,证实刘某挪用公款购车,并将其中的3部车通过汽车租赁公司,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租给省考古所谋取私利问题。

不仅如此,调查人员在调取刘某提车单的过程中,又发现刘某在租车过程中还有贪污行为。刘某租给省考古所的17座全顺车的租车合同期限是201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每天租金1200元,付款也是按照合同付的。调查人员通过4S店发现其提车时间是2013年10月16日,车还没买就开始收单位的租金,仅此一项就可认定其贪污9万多元。

“我们在较短时间内查实了刘某的这几个问题,确实很顺利。”纪检组组长话锋一转,“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刘某报销的考古项目财务凭证中,民工费领取表上民工签名存在大量笔迹相同、仿照签名等情况,他还有虚开民工费套取公款的重大嫌疑。我们要不要继续查下去?”

在征求省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的意见,并请示省纪委有关领导后,纪检组决定一查到底!

疑无路处柳暗花明

让调查人员没想到的是,进一步的调查刚启动,就陷入了僵局。

刘某经手的项目多、时间跨度长,每次都是临时聘用民工,一个活儿一批人。经过筛选,调查组把突破点放在刘某负责的深圳LNG应急调峰站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项目上,从民工费领取表上看都列有民工的身份证号码,但没有联系电话和地址。通过查身份证号码,发现他们多为外省来粤的农民,居无定所、流动性大,未纳入当地外来人口管理。

另外,通过相关部门查到的电话也多为临时电话,十个有九个打不通,个别打通了也没人接,即使有人接了,一听不是熟人就挂了,调查一时陷入僵局。

经过艰苦细致的努力,调查组终于联系上一位包工头。经他证实,他们只在工地干了3天而不是30天,只挖了一个很小的坑,几个人一共收了9000元,还证实他们干一天活、领一天钱、签一次名,有些名是他代签,签名时这张表只有300元一天这个数字,天数、总额栏都是空的。而刘某实际报销的民工费是20多万元,远远大于这个数额。

经查,刘某报销深圳LNG应急调峰站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项目费用中共列支民工劳务费43.62万元,实际支出1.232万元,涉嫌套取民工劳务费42.388万元。

乘胜追击,宽严相济,取得最佳效果

是时候和刘某正面交锋了。

纪检组找刘某谈话,他态度非常蛮横,矢口否认深圳LNG应急调峰站文物考古调查勘探项目的问题,只交代其在另一个考古项目中,把套取的民工费13万多元上交给了单位。

又是一条新线索!为了核实刘某交代的问题,第二天一上班,纪检组紧急约谈省考古所原所长。原所长认可有这么一件事,但13万多元的具体去向他不记得了,说要回去了解后再来讲清楚。

调查人员向纪检组组长汇报情况,准备让原所长先回去。组长紧急叫停。他对调查人员分析:刘某上交这笔钱离现在不久,数额高达13万多元,原所长不可能不知道去向,一定是他想隐瞒什么,他要求回去后再想想,极有可能回去串供。机会一错过就更难谈,到时候交代的情况就可能不是真相,也可能止于这13万多元。

纪检组组长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与原所长谈话,对他讲考古所问题已经很严重,只有交代问题,才能从宽处理,并指出省考古所不可能天天套取公款,而且13万多元也不是小数目,不可能不知道去向。

原所长搪塞不过去,只得交代:省考古所自2013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后,人员待遇降幅较大,为了留住人才、稳住人心,他们以虚开方式套取民工劳务费,为在编员工缴纳应由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这个钱有多少,财务那里可以查到。此外,省考古所为解决工地不能报销的费用和给大家发过节费,一直以来都有通过虚开民工劳务费套取公款的问题,不是他到任了之后才开始的。至于虚开多少,给大家发了多少,就看账本还在不在了。

兵贵神速。为防止串供,纪检组立即让省考古所的会计前来接受谈话。会计到了,才让原所长离开,并派人立即去省考古所拷贝电子账目,以防改账。

会计来了之后,很快交代单位保险柜里还有190多万元的现金,说这是代缴员工住房公积金200多万元后剩下的。

为彻底查清省考古所的问题,纪检组调取了省考古所2007年至2016年400多个考古项目的报销凭证,汇总梳理出每个项目经手人报销民工劳务费的情况及所领导审批民工劳务费的情况,发现每个项目涉及的民工就达十几乃至几十个。如果按查刘某的方式来查,工作量实在太大,几年都查不完。由于项目时间久远、民工费又是现金支付,如果有一些民工找不到,实际支付的民工费金额就难以确定,那么就无法确定虚开的金额。怎么办?

纪检组经过审慎研究,并报省纪委领导同意,决定“抓住时机、因案施策,宽严相济、攻心为上”。

2016年10月17日,纪检组在省考古所召开全所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动员会,在会上宣布刘某因涉嫌违法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宣讲党纪法规,教育引导涉案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

动员会后第三天开始,省考古所的涉案人员就陆续到纪检组,主动说明情况、提交相关证据,并上缴违纪所得。最终,纪检组查出省考古所虚开民工费1590多万元,涉案人员21人,立案处理1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收缴违纪款801万元。(本报记者 尹健 罗有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