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街道出台规定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近日,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黄海纪发〔2018〕1号),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规定》明确了适用对象、邀请范围,进一步细化了街道各级党员干部履行事前申报及事后报告程序。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带头移风易俗,切实做到“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杜绝在操办中发生化整为零、附庸攀比、情趣低俗、搞封建迷信等行为”等禁止性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予以处理。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街道纪工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导致违反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党员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将纳入年度民主(组织)生活会和述责述廉、年度考核对照检查的内容。(胡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