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监督贵在严字当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作为一名从事执纪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我对此深有感触。纪检监察工作通俗地讲就是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好职责的关键就是在执纪监督过程中突出一个“严”字。
严字当头,重在严明纪律。我们党之所以能从小到大、从弱变强,面对各种困难,勇往直前,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靠的就是纪律严明。早在革命时期,我们党就非常重视加强革命纪律,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统一严格执行。严明的纪律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对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的作用。建国后,我们党同样是依靠严明的纪律带领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捍卫者,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如何维护党的纪律的严明,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特别是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存在轻微问题的同志要及时提醒、教育,要求其讲清问题,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轻松工作、轻松干事。这样,我们可以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让“小病”变“大病”,就能最大程度减少违纪处分情况的发生。
有的同志认为执纪审查要严是工作需要,执纪监督稍微松点不影响执纪工作开展,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就以谈话函询来讲,谈话函询是第一种形态最基本、最有效的实现形式,也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手段方法。为了真正实现关口前移,就必须把“严”字贯穿谈话函询的始终,要在“严”的基础上做到及时化、常态化、全面化。及时就是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发现到、指出来;常态就是对党员干部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要经常开展;全面就是对党员干部该谈的坚决谈,该询的必须询,绝不放过。同时必须做到严谈严询,不能有将谈话函询作为线索了结的一种方式的错误想法。谈话函询是抓早抓小的重要手段,与执纪审查相比,形式更温和,方式更为灵活,但标准不能降低,要求不能松,效果不能打折,切忌防止简单化、随意化而导致谈话函询没能产生应有的提醒、教育和震慑效果。谈话函询要做到严字当头,除了审核把关环节要“严”,谈话函询过程要“严”,对谈话函询结果的处置管理也必须做到“严”,决不能“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总而言之,执纪监督虽然不同于执纪审查,但是仍然是在执纪范畴之内开展工作,要使执纪监督工作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真正起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的作用,必须要严字当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
这一重要论述,科学分析了反腐败斗争的现状和形势,鲜明指出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立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继续坚持提升素质、勇于担当、严字当头、做好监督执纪工作,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让基层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党风、政风全面好转,每个党员干部都能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切忌出现松口气、歇歇脚的错误想法,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