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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组织轻处分当儿戏,因再生贪念终落法网

      “要是把纪委同志的第一次组织处理,提醒谈话,当成严管厚爱,在今后的工作中严于律己,老老实实做人,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现在想来很是后悔,不仅害了自己,还对其他干部造成不良影响……”睢宁县睢城镇国土所原执法人员周标说。

  2016年,睢宁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睢城镇五里堂社区刘某神通广大,抢建十多套房屋基本完工,至今无任何部门来现场查处”。县纪委办案人员接到该条线索后,长期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很快感觉到刘某能在城区结合部地块盖房子,抢建背后肯定会存在权利寻租的地方。

  经县纪委介入调查,2016年1月份,睢城镇国土资源所执法人员周标、李家在查处刘某非法占用五里堂社区新二组土地抢建房屋过程中,周标、李家利用职务便利,各自收受刘某5000元购物卡,并积极为抢建户刘某提供违建房屋的查处信息。12月,睢宁县纪委分别给予周标党内警告处分、李家行政记过处分。

  在组织谈话期间,办案人员曾告诫他们要吸取此次教训,对他们在纪律上严管其实是种厚爱,要感受到组织地良苦用心,在执法中一定要秉公用权,不要以权谋私。此刻,周标、李家都颇为真诚地答应,然处分期限未满,两人却将组织的教诲抛到九霄云外,思想麻痹,贪欲渐涨,再次伸出了贪婪之手。

  经查,2010年至2016年间,睢城镇国土所执法人员周标、李家伙同张大永(2013年1月,因监管失职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在土地巡查执法期间,不正确履职,利用职务便利,在杨某、张某、王某等18户居民违法占地建房过程中,非法收受或向上述人员索要钱财共计10余万元,放任相关人员违法占地建房。其中周标参与受贿人民币106400元;李家参与受贿人民币91900元;张大永参与受贿人民币64900元。

  上述执法人员的行为,不仅对执行违法用地整改拆除工作带来阻力,而且导致部分违法建房户因无法获取补偿而不满。其中,居民王某父亲为阻止违法建房被依法强制拆除,于2017年7月17日6时许喝农药自杀身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7年8月,睢宁县纪委分别给予周标开除党籍处分、李家行政开除处分、张大永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2月,周标、李家、张大永都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睢宁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一年九个月、一年三个月。

  “从周标、李家、张大永的违纪违法行为来看,目前仍有少数基层执法监管人员法纪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以权谋利,不作为,慢作为,损害了党在基层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只有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思想上绷紧‘防腐弦’,行动上不越‘警戒线’,才能自觉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睢宁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在县国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表示。(戴自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