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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规范谈话函询工作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以后实施谈话函询,‘四表一单一报告’一整套材料一样都不能少,具体的要求和文书格式都在电子档附件里,你们拷回去仔细看看,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案管室询问。”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第一种形态中谈话工作及规范谈话函询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的时候,建湖县案管室工作人员说道。
       近日,建湖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的文件精神,针对今年以来各镇(街道)纪(工)委、机关各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函询工作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第一种形态中谈话工作及规范谈话函询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谈话函询的方式方法、上报流程和纪律文书。
       “作为一名‘新兵’,在做谈话工作的时候,对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总是要思考半天,有时拿不定主意,向案管室请教,既影响了工作进度,也耽误了案管室同事的时间。现在明确了具体的方式方法,有了更加完善的纪律文书格式和流转程序。这样一来,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增长了自己的业务知识。”一名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久的年轻同事感叹道。
         同时,文件要求凡是实施谈话函询,必须做到“四表一单一报告”齐全,必须及时、真实、准确上报谈话函询情况,材料须经过各单位负责人确认、分管领导审核,对漏报、错报、不报等情况,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了新的‘四表一单一报告’制度,责任落实更明确,要求更加严格了,我们在开展谈话函询时也就更加认真谨慎。虽然自己从事纪检工作这么久了,但是这次对函询材料的流转程序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工作也更规范了。”县里一位纪检老同志深有感触。
         “这次以文件的形式来加强落实第一种形态的谈话工作,就是要求各单位思想上高度重视谈话函询工作,行动上贯彻执行省、市、县纪委监委各项要求。同时加强县纪委监委对谈话工作的统一管理,健全谈话函询工作流转机制,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建湖县纪委常委周海浩表示。(成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