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组督导市公安局开展巡察工作
会上,李士俊同志听取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三年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做好此次巡察工作强调四点要求:一是站位要高,以开阔视野落实党委决策。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对被巡察单位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整体把脉”,是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整个队伍的精神状态的一次“全面体检”。被巡察单位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定位要准,以问题导向深化巡察监督。巡察工作的“三部曲”就是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要立足巡察工作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勇担政治职责,真正查摆、整改问题;坚持把握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震慑极少数、震动大多数,持续释放从严治警、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三是整改要实,以坚定决心解决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级压实整改责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整改;要认真剖析问题深层次原因,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推进标本兼治,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坚持巡察与执纪审查、基层党建和组织人事工作无缝对接,对严重违纪问题,严肃问责追究;四是责任要明,以严明纪律促进担当作为。市公安局巡察组要始终牢记政治使命,坚持把敢于发现问题、查出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干部党性原则的集中体现,敢于瞪眼黑脸,敢于亮剑交锋,切实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被巡察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从严治党治警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刻在心上、扛在肩上,常抓常议、做实做细。
会上,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违纪之鉴3-迷失的钱途》并发放了巡察测评表和巡察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