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建湖

建湖县水利局: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廉洁安全

    近年来,县水利局在各个农水工程建设处制定了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两个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在工程建设管理上,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狠抓农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各个环节,从源头强力遏制水利工程建设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

    一是严格把关招投标。所有农水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统一到市级或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提高甄选范围,增加透明度。局长、分管局长、项目法人代表不得作为业主评委参加评标。同时业主评委不准超过评委成员的1/5。从根本上确保了评标质量和评标结果的公正性。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招投标监督工作,使每个环节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狠抓合同监管。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与所有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并将相关合同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同步签订农水工程廉政合同、安全合同、施工单位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等,确保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安全。工程开工前,派驻纪检组参加施工前技术交底会,向工程参建各方再次强调廉政要求,明确参建各方在参与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绝不能触碰的廉政“高压线”。工程开工建设后,及时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责任人,狠抓合同管理,做到履行施工合同按质,履行廉政合同按款,履行资金安全合同按章。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把廉政建设贯穿于每一项工程建设始终。定期召集施工等企业集中开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对在建农水工程从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督察,及时给工程各方人员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切实规范工程管理人员各项活动,着力构筑工程建设廉政“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