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探索施行“两问一督”约谈工作机制
作者:孟雯雯 赫海珍
浏览数: 5050
来源:镜鉴信息网
发布:2018-05-09
近年来,滨海县纪委各派驻单位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日渐浓厚,但是工作中一抓到底、严督紧促的力度还是有待提升。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拓展到积极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制度制定的落实到位,加大对主体责任人的督促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弘扬担当精神,要结合驻在单位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通过“红红脸、出出汗”,抓早抓小,拉起防止驻在单位党员在工作实践中可能失职、犯错的第一道防线。
基于以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滨海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创新制定《“两问一督”约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中“两问”是指问勤、问绩,通过反向约谈勤与绩,正向激励担当精神。看是否积极主动、负责担当,看重点工作、主要工作、岗位履责中涉及廉洁自律情况。“一督”指督促,根据发现的问题,以约谈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该“办法”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形: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县纪委有关纪律作风方面的要求不到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出现问题苗头的、单位职工工作中履职不力的。
该“办法”中约谈的适用分为三个步骤:一是约谈前,明确约谈人和约谈对象。约谈对象是对约谈情形负主要责任的驻在单位负责人;二是约谈时,明确约谈事由。以问题为导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开门见山,有的放矢。三是约谈后明确整改措施,由派驻在相关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督促约谈对象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实行挂账销号方式,逐一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