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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 持续推进正风反腐

近期,射阳县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近距离监督”天然优势,延伸党内监督触角,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选优配强队伍。《办法》要求,各镇(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依据党章要求,明确选任条件,规范选任程序,选优配强纪检委员,打造一支有素质、有能力、有担当、有作为的纪检委员队伍。提名纪检委员建议人选应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经镇(区)纪(工)委或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审核、党(工)委审批。

明确工作职责。《办法》指出,纪检委员在党(总)支部集体领导下,在各镇(区)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组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纪检委员要亮明身份,挂牌上岗,认真履行好协助党(总)支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监督检查党员履行义务及廉洁自律情况等8项主要职责。

建立工作网络。建立工作日志制度,纪检委员要详细记录每次开展工作的内容和办理结果,确保监督全覆盖、无遗漏;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明确各镇(区)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要每月组织纪检委员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反腐倡廉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建立监督报告制度,纪检委员要坚持定期走访,听取并掌握党员群众反映,收集违纪违规线索,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

构建监督机制。纪检委员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员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及惠民政策落实、涉农资金发放、服务群众效能等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列席会议、专责监督、走访接访、谈话提醒、廉政鉴定等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职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潘其武 罗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