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黄海街道加强集体资金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区关于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和“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要求,强化村(居)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近日,城南新区黄海街道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村)和资产公司财务管理的意见(试行)》,全面规范全街道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社区(村)、资产公司财务街道集中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及要求,实行社区(村)、资产公司财务街道集中管理。街道会计站作为社区(村)、资产公司财务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社区(村)、资产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组织社区(村)、资产公司统一记账,负责社区(村)、资产公司会计核算。
二是明确纳入社区(村)、资产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容和范围。各社区(村)、资产公司所有涉及资产、资金的活动,凡是涉及政策性的拨款,集体资金流动,资产的租赁、合作开发、转让、赠与、变现财务行为的,均纳入管理和监督范围。
三是加强社区(村)、资产公司财务的审计监督。街道监察审计室、财政所重点开展社区(村)、资产公司干部任期和离任、社区(村)、资产公司债务、补助经费等专项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工程类发包项目须项目办、财政所参与招标,对发包项目未经集体研究、未按《城南新区街道办事处邀请招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程序办理的,一经查实,除责令其重新招标承包外,违约责任一律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胡亮、顾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