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多措并举 多维发力 做实基层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截止目前,通过村级巡察,共发现问题365条,已立案查处36人,一案双查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各镇区党委对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扛牢压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县相关部门要针对村级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近日,阜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倪一华在县委村级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
自开展村级巡察工作以来,阜宁县运用机动式巡察、“点穴式”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对全县43个村居进行了全面的“政治体检”,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不断强化问题整改,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巡察的标本兼治作用。
尊重村情接地气。根据村组干部的文化程度和工作习惯,科学制定简便易懂、操作性强的针对性整改方案,简化流程、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根据村居的乡风民俗,对发现的问题不简单地“一刀切”,在坚持依规依纪的基础上,尊重村情,逐步进行整改规范。针对巡察中发现村居普遍存在“杂工”支出较多,部分村居“杂工”支出成为村组乱支乱用“大箩筐”、优亲厚友“好由头”的现象,通过由镇区集中审批、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等方式防止弄虚作假,暂时对“杂工”支出予以保留。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既听取镇村两级党组织的整改汇报,又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参加整改汇报会,“当面鼓对面锣”地对整改问题进行逐一过堂;同时深入田间地头和群众家中,了解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镇村合力齐推进。各巡察组就巡察发现的问题,同时向镇村两级党组织进行反馈。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体系,明确镇区分工干部为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村支书为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县委巡察办根据已巡察村居发现的问题,梳理出33条“共性问题清单”,督促镇区组织其他村居对标找差,开展“未巡先改”,推动村级巡察的成果转化。
对账销号不漏责。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和相关镇村同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动态管理,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改一件、成一件、群众信服一件。县委巡察办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和走访,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就复杂问题协调县有关部门会商推进问题解决,不断形成和持续保持巡察监督的强劲震慑。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及时移交处置。对发现的村居干部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追究镇区挂钩干部的责任。
建章立制堵漏洞。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传统模式,注重从源头治理,织紧织密规范农村党员干部权力运行和作风问题的制度笼子。针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出台《阜宁县村干部日常行为规范》、《阜宁县村干部行为细则》等系列文件,划出50条言行禁令。针对部分村居“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出台《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全面完成县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推动“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同时通过制定出台村务卡使用规定、镇村党员干部正风肃纪负面清单,搭建阳光村务微信平台,对农村“三大员”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