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三强化”助力扶贫领域精准监督
近年来,阜宁县纪委监委以精准脱贫、精准监督为目标,“三强化”聚指发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助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督促检查,巩固系统建设成果。按照“三个一”原则推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即明确1名分管领导、1个责任科室、1名专职人员。在抓监管系统建设的同时,持续深入镇村一线,组织开展扶贫脱贫专项督查、随机抽查、镇区互查,督促各单位履行好精准脱贫主体责任。今年来,先后组织开展2轮脱贫成效专项督查,共核查脱贫农户5986户、经济薄弱村10个,印发督查通报2期,对6个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强化系统运用,持续开展精准监督。围绕“六个精准”要求,通过系统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动态预警等功能,强化对扶贫工作和脱贫结果的动态监管,持续推进精准监督。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管理,截至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3人,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4起,党政纪处分7人。
强化拓展延伸,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将“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扩大系统应用范围。进一步向惠农补贴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村务监督等领域拓展延伸,通过“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方法,从源头上减少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现已查处惠农领域违纪问题5件,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5件,问责处理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