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高标定位 构建多重保障 确保留置案件安全文明办理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迈向深入,市监委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强化审查调查为重点,充分运用留置措施手段,深入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调查工作。市监委案管室始终坚持高标定位,积极构建案前多重保障,确保留置案件安全文明办理。
一是高标准建好留置场所。顺应新形势下办案需要,升级改造留置场所,内设留置讯问室、留置看护室、询问室、一般性审查谈话室、安全监控室、调查指挥室、信息技术室、医护室、物品保管室等功能区配套齐全,并对照省监委1+N标准配备智能化设备。
二是多轮回培训人员队伍。多次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加深对《监察法》、省监委1+N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把握。多次组织开展看护人员业务培训、消防知识培训,重点讲授看护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提高担当意识和实战能力。
三是严要求制定规范流程。为规范使用留置措施,制定了《盐城市监察委员会办理留置案件业务流程(试行)》《盐城市监察机关调查措施要素检索表(试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开展留置看护专职队伍建设工作,制定《盐城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看护工作规范(试行)》和《看护人员突发情况处置办法》,明确看护工作要求及职责、看护人员行为规范为做好留置场所安全及管理工作;先后制定《盐城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管理和安全保障暂行规定》《盐城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应急预案》等文件,以及食品留样工作制度、留置案件监管制度等日常性管理规范,为安全管理提供具体遵循;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完善材料模板,主要包括:关于组建看护专班的函、随身物品暂予保管登记表、晨会日志、看护日志、监控日志、看护人员工作纪律承诺书、留置人员进点(离点)体检表等,确保留置工作全程多方同步留痕。
四是全方位抓好协调衔接。协调审查调查组、技术保障部门、办案中心,就留置案件报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后勤服务保障等做好衔接;协调公安机关、卫计委、检察院,就组建留置案件看护专班、医疗保障、提前介入等具体工作进行沟通,并取得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