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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新都街道扎实开展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专项检查

 按照《关于对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通知的要求,近期城南新区新都街道监察室会同财政所,立即落实,压实责任,对2017年9月以来我街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情况认真开展了专项检查,着力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严格审批促规范。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制度,凭派出单位(或个人)公函(邀请函或电话通知)和接待方案,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接待。公务接待结束后,接待部门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具体事项、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并报相关分管负责人审签。按照谁接待、谁造单报支的原则,报支公务接待费用。

 核定标准促节约。我街严格执行工作餐安排的有关规定,确需安排工作餐时,由部门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工作餐。明确单笔工作餐总额不得超过500元,人均消费不得超过50元/人。工作餐费由安排的部门负责报支,报销时须提供发票、菜单、工作餐审批单,不得开具连号发票。经自查,我街今年1-5月份工作餐费比上年同期下浮14.4%。

 规范结算控风险。2017年8月以来,街道已取消现金支付的结算方式。个人费用结算时,须提供公务卡、信用卡或银行卡刷卡清单,微信或支付宝付款等有关证明;对公业务结算时,均采用转账结算方式,在财政所核定对方单位的名称、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后,即将款项直接转账至对方单位账户上。

     警示教育划红线。本次检查未发现记账不规范、账务科目设置不合理、将工作餐费纳入接待费中列支、报销单据金额和支付凭证金额不一致、差旅住宿费超标等问题。下一步,街道财政所将持续强化财务人员警示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党纪党规和会计制度。进一步增强会计人员纪律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在财务结算工作中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着力防范财经领域的廉政风险。(仓友芝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