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案例看如何推进监察全覆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六类人员被纳入监察范围,监察监督对象大幅增加。在湖南,监察对象达到120多万名,比改革前的行政监察对象增加50多万人。对此,湖南各级纪委监委及时跟进,依规依纪依法有效履职——
7月9日,打开湖南省纪委监委“三湘风纪”网,记者从“审查调查”一栏中看到,自今年1月29日首例监察调查案件信息——“长沙市政府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周练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发布以来,该省共有49名对象在此栏被点名通报。
“监察监督是国家监察机关运用监督、调查、处置等方式,确保公职人员廉洁履职的重要职能,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制度创新。”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表示,监察全覆盖有效确保公权力运行的廉洁性。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271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7681件次,谈话函询6343件次,立案15401件,处分8985人,其中党纪处分6866人,政务处分2119人。
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在湖南持续深化的成果,也是湖南持续释放正风肃纪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强烈信号。
盯住“关键少数”
“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关键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很有必要。”湖南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陈刚告诉记者,依据监察法,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置意见,是严格监督、监察的重中之重。
【案例一】
3月8日,武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向方雪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邵阳市监委采取留置措施。该问题线索的发现来自于纪委监委对“关键少数”的重点关注。
2017年6月,邵阳市纪委在办理信访件时,向方雪的妹夫周某参与一个政府项目投资的举报信息引起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注意。
“周某只是一名普通的快递员,他的妻子也是一名普通的职工。根据他们的收入水平,不可能有大额资金参与这种投资,周某有利用向方雪职务关系‘吃干股’谋利的嫌疑。”邵阳市纪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凭借职业敏感,大家重点盯住向方雪这位“关键少数”,随后他的部分问题线索也开始露出端倪。
“当时调查力量不足,加上调查措施有限,降低了我们初核的工作效率。”工作人员谈起最开始的初核,很是感慨。
今年1月6日,邵阳市监委正式成立。“我们的权限多了、力量足了,加之纪法的顺畅衔接,初核的效率得到提高。”邵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周某银行卡内一笔30多万元的“转账收入”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市监委依法调取的银行流水显示,这笔钱是某老板从收到的政府项目工程款中转出的,可周某收到钱后马上全部提现,之后再未使用过这张卡。
综合分析周某与其妻子的身份、收入以及有些反常的举动,加之各项证据证明,邵阳市纪委监委将视线转向向方雪。随即,邵阳市纪委监委抽调精兵强将,在初步核实向方雪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的违法事实后,市纪委监委根据相关程序立案,并对该案5名涉案人员正式采取有关调查措施。
其间,向方雪交代了自己受贿的违法犯罪事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结束后,依法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8日,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向方雪予以逮捕。一扇铁窗,结束了向方雪的政治生涯。
管住“绝大多数”
盯紧“关键少数”,也要管住“绝大多数”。“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是监督,监察全覆盖后,随着监察对象的扩大,也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覆盖到六类监察对象。”湖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也不例外。
【案例二】
3月28日下午2时40分许,随着“咔嚓”一声,涉嫌挪用公款近90万元用于网上炒期货的澧县疾控中心财务管理人员赵大鹏,被一副明晃晃的手铐“剥夺”了人身自由。赵大鹏挪用公款案被县监委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赵大鹏也成为常德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第一人。
1月30日,澧县疾控中心有关人员向澧县监委举报称,该单位赵大鹏收费不入账,金额达90万元左右。澧县监委接到该问题线索后,由第五纪检监察室立即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
“赵大鹏作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在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并不属于我们的监察对象。改革后,我们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实行监督全覆盖,赵大鹏成为了被监委监督的‘绝大多数’中的一员。”澧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章斌告诉记者。
经调查发现,赵大鹏自2010年12月以来就在澧县疾控中心负责门诊收费开票、结算及日报表等工作。2015年11月17日,赵大鹏因个人炒期货急需资金,便挪用了收取的部分款项。这也是他第一次将手伸向公款。
“由于赵大鹏与出纳阙某等人并未做到日清日结,单位也未定期进行盘点,赵大鹏的行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被发现。”李章斌介绍,赵大鹏第一次得手后尝到了“甜头”,便打算此后将收到的门诊款挪用一部分,用来炒期货,待自己赢利后再还给单位。谁知他的“如意算盘”在监委成立后就彻底露馅了。
经查,2015年11月17日至2018年1月21日,赵大鹏利用门诊收费开票的便利与对钱款结算报表的职权,共经手“湖南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4460份,涉及挪用门诊费近90万元炒期货,并全部亏损。
赵大鹏在忏悔书中说,在炒期货期间,有一段时间已经回本,但由于贪心,他并没有收手,反而增加资金,最终导致窟窿越来越大,无力回天。
惯用的“老伎俩”,被管的“新身份”,赵大鹏这位被监委监督的“绝大多数”栽了人生中的一个大跟头,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打通“最后一公里”
过去非党员村干部出现问题,如果没有触犯法律,就只能批评教育。改革后,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成为监察对象,打通了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案例三】
洪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晓华告诉记者,早在监委成立之前,该市纪委就掌握了安江镇高阳村(原雪腊溪村)村委会主任贺华云套取扶贫资金的违规事实,但因为他不在纪委的监督范围内,违规资金又未达到犯罪标准,所以案件被搁置了。
“当时心里很窝火,也十分愧疚。”洪江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黄钊说,“回访时,我都不敢看村民的眼睛。”
非党员村组干部出现廉洁问题,一直是纪委监督的死角,但这一难题在监委成立后得以破解——2017年12月14日,即洪江市监委挂牌后的第三天,市监委便对其启动了调查程序,对贺华云涉嫌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问题形成了初步调查报告。15日,对贺华云进行政务立案。
“终于有根‘绳’可以捆住这只‘硕鼠’了。”当地老百姓由衷感叹。
扫除监督盲区后,对村干部监督的方式方法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好问责利器,督促党委、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责任。
道县纪委监委将日常监督延伸到农村,在全县推行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每月对村干部和村级事务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规违纪问题,把监督的触角伸向问题的“最前沿”。
“现在我们成为了监察对象,明显感觉到戴上了‘紧箍’,这也促使我们更加履职尽责、依法用权。”谈到监察全覆盖后给村干部带来的变化,道县清塘镇小塘村村委会委员、计生专干傅蓝英这样说。
“月例会”制度推广后很快就有了效果。1月26日,该县梅花镇修义村村委会非党员副主任何运喜为其孙子办“三朝酒”,其间违规宴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并收受了红包礼金。之前这种情况很普遍,大家也不会在意,但现在这种监督形势下就不被允许了,这条问题线索也被递交到了县监委。按照监察法规定,县监委给予何运喜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全部礼金。(本报记者 邹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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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