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室认真开展容错纠错案例收集工作
学习领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对照《盐城市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准确理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懈怠心理和“为官不为”现象,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具有的重要意义。
严格适用标准。在案例的选择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是在性质上必须是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决策部署,而且没有谋取私利。二是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或者由于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的失误或错误。三是在客观上是在加强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重大项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出现的失误或错误。四是在结果上表现为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或造成一定损失,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或者挽回损失。
全面摸排梳理。对十八大以来全市六千余件轻处分党纪政务案件进行了逐一梳理,梳理筛选适用容错纠错机制或考虑容错纠错因素处理的案件。突出了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主基调,强调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鲜明导向。下一步,将通过层层传达、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把容错纠错要求浸透到方方面面,让干部勤政敢为,依法办事、规范用权。(徐华坤 钱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