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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台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近日,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了《驻在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在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前向纪检监察组报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

    事项全。报告内容细化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大额资金使用、个人重大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

    方式活。要求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在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前三日填写《重大事项报告表》报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视情提出意见或建议。

    督查严。重大事项实施中和实施后,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组织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规避监督、违规实施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