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和市纪委、市监委的部署要求,市纪委、市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于9月7日上午,组织全组成员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该组副组长方昊首先就新旧条例的区别做了详细解读。新《条例》共142条,其中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主要涉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对干扰巡视巡察的处分以及扶贫领域、涉黑涉恶等内容,政治性更强,内容更加与时俱进,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既是对十八大以来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提炼总结和制度固化,也是对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反腐事业更高要求更高期待的积极回应。
该组组长皋古庆对学习新《条例》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学习新《条例》要充分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准备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狠抓纪律建设的坚强决心;二是要将新《条例》的新要求新内容运用至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要丰富学习方式,通过与驻在部门共学、同事之间比学、工作之余自学等方式,将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每人至少写一篇学习心得;四是自作表率,带头贯彻新《条例》,模范遵守、执行纪律,真正把新《条例》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学习中,该组其他成员也就学习心得作了交流发言,接下来,该组将以10月1日新《条例》施行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