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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派驻机构深化财务检查专项行动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巩固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各组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财务检查专项行动。”建湖县纪委副书记沈志宏在派驻机构深化财务检查专项行动会议上表示。

近日,建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深化县纪委监委财务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厘清问题回头看,督促各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巩固“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成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纪委监委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要求,对全县54家驻在部门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的财务票据,深化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围绕财务管理的关注点、薄弱环节,结合各驻在部门实际情况,针对发票报支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各单位是否建立财务报销、公务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重点检查各驻在部门发票报支、白条支出等问题。

会议指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遵守规则纪律,严守工作秘密,克服怕担责、“好人主义”等问题,坚决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督促驻在部门强化廉洁意识,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专项检查,不得瞒报、错报、漏报。

会议强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实效导向,要善于发现问题,对报销手续不齐、接待审批手续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完备、白条支出等情况及时向县纪委纪委汇报,对虚报、挟报等问题要如实记录,不得隐瞒。从严把关,对不符合程序、不符合规定、白条支出问题票据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认真整改,落实到位。(成兴鑫 钟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