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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打好组合拳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建湖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注重发挥执纪审理的教育功能,通过抓好审理谈话、处分见面和回访教育三个关键环节,实现处理人、教育人和挽救人的有机统一。

一是落实审理谈话与法纪教育相结合。坚持审理谈话全覆盖,全面落实被谈话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将审理谈话当成严肃的政治谈话,帮助被审查人认识错误、分析原因、了解危害、吸取教训,结合违纪破法原因,有针对性地对被审查人进行党纪法规教育,实现以审促学、以审促教、以审促改。

二是落实处分见面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在处分决定与被处分人见面时,逐一开展心理教育工作,在宣布处分决定阶段注重倾听受处分人意见,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进行解释和说明,做好心理疏导,引导被处分人员改正错误,正确对待所受处分,深刻反省错误,明确下阶段努力方向。

三是落实回访教育与关心爱护相结合。通过不定期走访、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被处分人员单位、家庭,了解其思想转变、工作状况、权益保障、处分决定执行等情况,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教育与帮助相结合,使其放下“包袱”,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今年以来,建湖县纪委监委通过将处分、教育和挽救有机结合,没有出现一例被处分人申诉、上访等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