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运用专业检查成果,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哨兵”和“探头”作用,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财政检查成果,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绝不放过任何一条问题线索,动真碰硬督促问题整改。
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分析财政部门对国资委发出的年度财务检查意见,高度重视其反映的非税收入未及时收取到位、国企清算收入未列入预算、往来款清理不及时、会计凭证附件不全、收支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认真核查会计凭证,找准相关责任人员,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财政检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已经整改到位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本着“以谈促改,治病救人”的原则,力戒“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着力做好跟踪复查工作,认真分析研究财政检查发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完善制度,着力构建以运行、监督、制约、考评绩效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