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黄海街道: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明明想把工作做得更好,却引起了别人的误解,甚至还被举报,心里很难受。”在日常工作中,一些干部在被错告、诬告后,表达出了这样的委屈。近日,城南新区黄海街道党工委出台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构建起了黄海街道干部干事创业容错机制,让那些想干事、敢创新、能担当的干部吃了“定心丸”。
该办法对容错适用对象、基本原则、条件情形、实施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旗帜鲜明地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失误、错误进行合理容错。办法明确了容错的九大情形,涵盖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攻坚克难、激励干部作为等多个方面。同时,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认定程序和结果客观公正;允许多种方式启动受理容错事项,最大限度地避免干部错失“容错”机会;对经容错认定予以免责的干部,在考核任用等方面均不受影响,不作负面评价。
“既要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也要鼓励开拓有为、支持善作能为,为担当者担当,才能有更多担当者。”街道纪工委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容错机制,对受到诬告或失实举报的干部以适当方式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可以有效引导干部勇于担当、大胆创新,进一步激励干部专心致志干事创业。 (胡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