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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索财物 “伸手干部”受严惩


“张口就要,伸手就拿,毫无顾忌,这种‘伸手干部’就该被查!”前不久,当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月牙湖分局副主任科员倪云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消息传出后,辖区的个体工商户拍手称快。

事情还要从一封匿名举报信说起。半年前,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了秦淮区纪委监委。信中反映倪云庆利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处理投诉之机,多次向区内某公司索要财物。

接到举报后,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随着走访摸排不断深入,真相渐渐被揭开。

原来,倪云庆在单位长期负责日常检查、现场勘察、投诉处理等工作,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处理投诉件上掌握着一定权力。在倪云庆分管的月牙湖地区,很多个体工商户对他评价很差,因为凡是经他手的工作,都得交“好处费”——上门办事的主动要,不来办事的上门要,甚至熟人朋友找他办证也必须塞点红包。

倪云庆经常以上门勘察、处理投诉为由,向个体工商户索取贿赂。对于不给“好处费”的,他现场勘察起来特别“认真仔细”,哪怕只是发现一点小问题,也会借题发挥,进行严厉处罚。他有一句口头禅,“如果不给钱,马上就停业整顿”。辖区内不少个体工商户实在吃不消这种检查方式,只能“花钱消灾”。

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倪云庆刚开始辩称是人情往来。然而当办案人员拿出其索贿受贿的相关证据时,他自知无法隐瞒,只好交代了利用手中职权,明码标价索取“好处费”的相关事实。

其实早在15年前,倪云庆就曾因贪污行为受到行政记大过和级别工资降一级的处分。然而,他并没有珍惜组织对他的提醒,一段时间后,见风声已过,他又打起了索贿受贿的主意。只不过此后,他将单笔受贿数额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下,认为自己只是“收个小礼”,没什么风险,即便被发现也顶多像上次一样受个不重的处分。

正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长期以来,倪云庆以所谓的加快办证、摆平投诉等名义屡屡向个体工商户索取贿赂。经查,倪云庆先后以微信转账、现金等方式收取42人次57笔共计10余万元钱物。最终,倪云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二十万元,并被追缴违法所得。(任伟东 陈瑞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