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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8·正风反腐在盐城之二:深化体制改革 健全监督体系


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完成市监委挂牌。

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开展谈话提醒8454人次、立案609件。

开展3轮常规巡察,对市直36个部门、22个副处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我市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完成市监委挂牌,9家县级监委也都在1月中旬前成立。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制度机制、创新载体平台,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重抓日常监督。建设覆盖全市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093件,经信访初核转立案1127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9541件,谈话函询4665件次。增设32个纪检监察室,从事监督执纪一线工作人员占比达80%以上。制定出台《联系地区纪检监察室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日常工作汇报、重大事项报告、列席重要会议、专项督查等机制,强化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全过程监督。



    探索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价工作,细化6个方面22个具体指标,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发现问题与推进整改相结合等方式,对11个地区和5个市直部门进行政治“画像”,推动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打造《清风盐城》舆论监督品牌栏目,积极构建“广播有声、电视有形、报刊可读、网络互动”的融媒体监督新模式。




     强化派驻监督。坚持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推进,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廉情分析对接会等七项制度,推动派驻监督规范化。着眼提高监督实效,建立运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系统,归集365家机关事业单位19000多名监督对象数据以及3900多份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协助被监督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督促建立规章制度1738项;向驻在部门提出监督意见1850条、开展谈话提醒8454人次、立案609件,“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了进一步彰显。




     深化巡察监督。认真抓好中央巡视江苏反馈意见整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6个方面26项任务97条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责任到人,逐项销号整改。服务保障省委巡视盐城期间的工作,积极策应省委第四轮、第五轮巡视,同步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协同式巡察,打好巡视巡察联动“组合拳”。

     推动巡察工作提速增效,市本级共开展3轮常规巡察,对市直36个部门、22个副处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实现镇(街道)巡察全覆盖,村(居)巡察覆盖面达37.1%。坚持“巡察对象下沉一级、整改责任上提一级”,建立市分管领导既牵头抓协调、又督查部门党组织整改的常态机制,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有力有序整改。强化共性问题未巡先改和个性问题即知即改,先后两次召开市委巡视巡察整改汇报会,梳理下发80余条共性问题整改清单。建立“抽样回访”巡察质效工作制度,检查考核巡察发现问题是否精准、巡察干部行为是否规范,推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