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检查 为机构改革“保驾护航”
2019年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实施以来,建湖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督促相关涉改单位严格落实机构改革相关规定,为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保驾护航”。
划定监督重点。在机构改革期间,加强对涉改部门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监督,明确了政治、组织、编制、人事调配、财经等方面监督内容,对关键岗位、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监督。坚决查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拖延改革、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等具体问题。
强化监督措施。通过明察暗访、约谈提醒、查看帐目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机构改革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全程跟踪所辖涉改单位落实省市县关于机构改革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对涉改单位机构设置、干部任用、资产交接处置等重点环节实施专项检查,深入查找问题。
严肃追责问责。建立机构改革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工作机制,对在改革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查快办,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对机构改革中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仅追查个人责任,同时追查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