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9年度)》的通知
现将《关于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9年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
关于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2019年度)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持续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有力推动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为进一步巩固前两轮“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成果,廓清乡村政治生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策应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部署,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成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正风肃纪新成效回应群众新期盼,不断放大“清风盐城”品牌效应,为盐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市县联动、条线互动,持续发力、拓展深化,实现以下4个方面目标要求:
——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实现基层干群互信度显著提升。全面落实村务公开各项规定,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公开重点突出、公开时间及时、公开方式多元,着力解决随意公开、虚假公开、敷衍公开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消除群众误解,增强干群互信,以公开倒逼群众关心的事项透明化,以公开促进基层干部形象显著提升。
——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实现“三资”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以村级财务管理为关键,完善运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健全完善村会计异村任职、村级财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第三方代理制度,大力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着力解决村级资金开支无计划、使用不民主等问题,以透明促进“三资”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议事决策进一步规范,实现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健全村级议事决策机制,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等制度,着力解决决策“一言堂”、“拍脑袋”决策等问题,以议事决策的程序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村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实现惠农政策落实质量显著提升。健全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统筹协调监督力量,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监察员办公室、村纪检委员监督作用,着力解决村务监督流于形式、监督力量分散等问题,以健全的、规范的、有效的村务监督,促进惠农政策落实质量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1.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机制。督促推动镇村严格执行《盐城市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健全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创新村务公开形式,规范村务公开栏,着力查纠村务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村务公开形式单一、公开覆盖面狭窄、群众对公开内容知晓率低,财务公开过于专业、群众看不懂,特别是公开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镇(街道)党委、政府指导检查乏力等问题,不断提升村务公开的透明度、广泛度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
2.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村会计异村任职和村级财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第三方代理制度,完善运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充分发挥系统预警监督功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纠未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的;查纠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过程中存在的权力寻租、暗箱操作,不进场交易、体外循环的;查纠管理集体资金过程中存在的坐收坐支、白条入账、附件不全等违规支出以及村务卡未激活、激活不使用、推广运用“阳光村务”手机APP不力等问题,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机关、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
3.建立健全涉农扶贫领域问题查纠机制。加大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力度,以涉农惠农资金纳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为依托,着力查纠涉农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涉农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涉农扶贫资金账目杂乱、虚开虚列、资金“趴窝”,以及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清理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整治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帮扶工作队脱贫攻坚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确保涉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纪委机关、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残联,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
4.健全完善基层议事决策机制。健全村级议事决策机制,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镇村“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着力解决不按规定程序决策、个人或少数人决策代替集体决策、决策事先定调子、会上走形式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基层议事决策的程序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
5.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加强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动态监督村务和经济社会事务的决策、管理和执行情况,将村务监督内容拓宽至脱贫攻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村干部作风等方面,着力解决村务监督工作不够正常、流于形式,监督内容过于单一、局限于民主理财,人员身份“五花八门”、监督能力不足,村务监督工作缺乏统筹、检查考核缺失等问题,不断提升村务监督水平。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
6.构建固化基层干部作风问题整治长效机制。加大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力度,结合大走访问责问效和“回头看”工作,重点整治镇村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服务民营企业时态度生冷、推诿扯皮、作风粗暴,工作不在岗、不在状态,公款吃喝、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赌博等问题,深入查纠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风专横、独断专行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村级班子换届为契机,配强调优村干部队伍,严防换届选举过程中拉票贿选等现象,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形象。
牵头单位:市纪委机关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深化“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市各牵头部门、各县(市、区)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管辖、谁整治”的原则,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专项行动负总责,把责任压紧压实。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牵头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配强人员、落实责任。
二是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进一步健全职能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和分析会,交流工作情况,广泛收集信息,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实行联络员信息互通机制,各职能部门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传送和面上工作布置的沟通联系。
三是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加大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推进力度,定期开展常规督查、线索交办和情况通报。要把“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地区和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形成鲜明导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查处、督办和问责力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四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专项行动已连续开展两年,涉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理方方面面。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立足长效、标本兼治”的思路,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对在专项行动实践中形成并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在制度层面及时加以固化。对各地具有示范性和借鉴价值的创新做法,市有关部门要大力指导、及时总结、适时推广,真正以制度化保障专项行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