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为驻在单位上“510”警示教育课
“510”,“我要廉”,根据县“510”警示教育活动安排,为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干警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近日,建湖县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杨琴到驻在的县检察院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内容生动、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课。
警示教育课一开场就直接指出县检察院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杨琴组长在教育中强调,全院干警一定要从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问题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发挥“头雁效应”,强化示范作用。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员干部要提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认识,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切实树立标杆、作出表率;二是放大“蝴蝶效应”,增强防腐意识。要树立责任意识,树立对个人、家庭、单位和社会强烈的责任意识,不能心存侥幸;三是善用“鲶鱼效应”,激活队伍动力。要正确看待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平常不在意,感觉组长说的这些小问题,我好像都有,我真要认真反思整改了。”一位干警被这场辣味十足的教育课“洗了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