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以及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的工作方案》,现就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监督对象
全市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对发改、财政、人社、税务等主管部门,以及交通、港口、电力等从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窗口单位进行监督。
二、监督内容
要紧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情况,做到政策宣传应知尽知、政策执行应有尽有、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一)减税降费的落实情况
(1)税收方面: 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进一步扩大进项抵扣范围,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和起征点,扩大小微企业认定范围,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提升办税便利化,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部分行业税负有所降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2)社保费方面: 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6%,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将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规定再延长一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今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二)减税降费政策的实际成效
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持续监测减税降费实际成效,跟踪了解企业对政策的实际感受,开展调研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定期形成调研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取得实效。
三、监督方式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找准责任主体,扎实开展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全市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主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1. 强化日常监督。将监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梳理减税降费政策举措,深入排查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准确把握监督的关键和重点。综合采取实地调研、座谈访谈、明查暗访、跟进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把监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2. 联合调研督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党风政风联络员等组成联合调研督导组,在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分阶段、有针对性组织开展调研督导,通过明查暗访、座谈访谈、审计核查等方式对税务、人社以及从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窗口单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督导。
3. 开展成效评估。市、县(市、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工商联民营企业调查点、商会组织等渠道,选取部分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减税降费主要惠及群体作为调研对象,动态掌握企业对减税降费的实际感受。对企业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审计、评估,为精准监督提供支撑。
4. 严肃执纪问责。针对日常监督、调研督导以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过程中搞政策截留、拖延敷衍甚至变通执行、数据造假的,或对问题整改纠正不力甚至搞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侵害企业、群众利益的,一律严查快处、严肃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四、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举措作为今年监督工作重点,坚持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减税降费取得实打实、硬碰硬的成效。市纪委监委机关要进一步拓展深化“1+3”监督格局优势,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总结报告,监督检查室抓好对所联系地区和部门减税降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跟踪督办、情况收集等,信访室按月梳理抄送涉及减税降费的信访举报,法规研究室分阶段分析研判政策落实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市作风办要通过明查暗访,强化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监督检查。
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职能部门减税降费政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嵌入式”监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审计、统计、评估等工作,参与开展联合调研督导,定期汇总分析监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情况。
参加“正风肃纪镇村行”大走访“回头看”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大走访的各走访组,要将各地、部门、单位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之一,通过走访了解减税降费政策的实际成效以及企业对减税降费政策的感受,着力发现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监督举措,督促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举措、整改纠正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定期反馈相关情况。
工作中要严格贯彻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工作要求,改进方式方法,务求监督实效,避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附件: 1. 对职能部门开展监督的重点任务清单
2. 协调职能部门参与监督工作的任务清单
附件1
对职能部门开展监督的重点任务清单
序 号 |
责任部门 |
监督对象 |
重点任务 |
时间安排 |
相关要求 |
1 |
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六室 |
发改 |
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紧跟中央部署深化电力市场化、收费公路制度等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等情况 |
5月 9月 |
调研督导结束后一周内报送相关情况,6月初、10月初报送日常监督情况 |
2 |
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六室 |
财政 |
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减税降费的各项决策部署,跟踪分析收入情况、综合把握执行进度,及时反馈和推动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等情况 |
5月 9月 |
调研督导结束后一周内报送相关情况,6月初、10月初报送日常监督情况;督促其按月抄送减税降费政策资金的数据明细及统计口径 |
3 |
八室 |
税务 |
全面执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测算减税降费规模进度,开展每季度全方位政策宣传辅导,稳定社保费征缴方式,进一步简并流程、优化服务等情况 |
每季度、 全年 |
调研督导结束后一周内报送相关情况,6月初、10月初报送日常监督情况;督促其按月抄送减税降费政策资金的数据明细及统计口径 |
4 |
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六室 |
人社 |
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及时跟进落实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等国家最新降费减负措施等情况 |
5月 9月 |
调研督导结束后一周内报送相关情况,6月初、10月初报送日常监督情况 |
5 |
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监督检查室 |
从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窗口单位 |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相关规定, 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窗口单位减征部分政府性 基金等情况 |
5月 9月 |
调研督导结束后一周内报送相关情况,6月初、10月初报送日常监督情况 |
附件2
协调职能部门参与监督工作的任务清单
序 号 |
责任部门 |
职能部门 |
参与监督工作 |
时间安排 |
相关要求 |
1 |
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六室 |
审计 |
将减税降费政策举措落实情况作为全年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参与联合调研督导工作 |
5月 9月 |
按季度抄送跟踪审计报告,及时移送审计出的问题线索 |
2 |
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六室 |
发改 |
参与联合调研督导工作 |
5月 9月 |
及时派员参与联合调研督导 |
3 |
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六室 |
财政 |
参与联合调研督导工作 |
5月 9月 |
及时派员参与联合调研督导 |
4 |
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六室 |
市场监督 |
参与联合调研督导工作 |
5月 9月 |
及时派员参与联合调研督导 |
5 |
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六室 |
工信 |
参与联合调研督导工作 调研了解制造业企业、中小企业对减税降费的感受和诉求 |
5月 9月 |
及时派员参与联合调研督导;每半年报送相关调研情况 |
6 |
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六室 |
统计 |
参与联合调研督导工作 及时统计更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有关数据,为统计分析问题、 研判重点、精准监督提供依据 |
每月 |
及时派员参与联合调研督导; 及时梳理、按月抄送减税降费统计数据(税务局提供支持) |
7 |
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六室 |
国资委 |
调研了解市属企业对减税降费的感受和诉求 |
全年 |
及时反馈调研情况,推动解决问题;每半年报送相关情况 |
8 |
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六室 |
工商联 |
调研了解民营企业对减税降费的感受和诉求 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协同对相关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审计、 评估 |
全年 |
及时反馈调研情况,推动解决问题;每半年报送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