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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而复得”的三亩六分河荒地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纪委监委相关人员到上闫垌村走访了解有关线索情况。

春暖花开,万物生长。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上闫垌村村民闫关保,望着自家树林里盛开的樱桃花,喜上眉梢。

几个月前,老闫可不是这样,一块困扰了他两年多的心病像横在心口的巨石,压得他整日愁眉不展、愤懑难解。随着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的推进,沿河的上闫垌村大部分土地被征用,村民们大都获得了相应补偿。老闫家的五亩六分地全都被征用,却只得了两亩地的补偿。原因是地亩册上登记的只有两亩地,不在册土地一律不予补偿。这“挑不出毛病”的政策,让老闫无计可施。村里还有几户也是如此。

说到地亩册,要追溯到全国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1998年。当时土地分等级,老闫家和其他几户一样,一、二、三等地都分到了一些。老闫的三等地正是三亩六分河荒地。至于这地为什么没登记在地亩册上,他自个儿也记不清了。二十多年前的事,村干部换了几届,没人能说清个中缘由。

老闫和另几户村民去村委会问了好多趟,村干部翻遍了留存的各类档案,显示的地亩数均不含河荒地。村干部也作难,没有登记在册,不能凭空补偿。看着这几家生活拮据,村干部想动员党员干部捐款,按人口进行相应“补偿”。可老闫他们也是倔脾气,哪能去要这种钱,坚持要求找回“失踪”的河荒地。老闫和这几位“难兄难弟”多次上访,始终得不到令人满意的答复,这才找到了区纪委监委。

“群众利益无小事。”二七区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后非常重视,初步了解有关线索后,交予相关单位和部门,由专项核查组具体负责。

初遇此“结”,核查组也有些犯难,毕竟只有地亩册才是土地归属的最好证明。核查组先是逐一走访村里的老党员,了解当年的承包情况。大家一致反映河荒地确实分给那几家,具体每家分多少为啥没登记,谁也说不清。

“组织上理解大家的心情和诉求,但要有关键依据才能合理解决。”核查组召集相关村民一起复盘讨论,发动他们回忆当年此事的具体负责人,仔细寻找相关字据。大家冷静下来,纷纷回家翻箱倒柜找“依据”。真有一名村民在旧箱子里翻出了一张泛黄发脆的纸,上面写着“土地承包(分户)登记表〈二〉”,记录了他们几家当年承包土地的总面积,包含河荒地的亩数。头一行就是老闫家“五亩六分地”,地块数为“三”。老闫欣喜若狂连连说:“就是这,就是这,俺家就是三块地,一等地二等地各一块,另一块就是那三亩六分河荒地。”

有了依据,再找出能与之相印证的记录就能解开这个“结”了。核查组成员暗暗松了一口气,更深深提了一口气。还得从村里入手。查阅了村委会近些年的档案后,核查组发现一张登记土地等级亩数的手写表,上面登记老闫家三等地一栏内写着“河荒”二字,只是未有亩数。有戏!核查组转而继续向侯寨街道、二七区农工委、二七区国土资源局等单位查找求证。在街道档案室找到了《土地承包(农户)登记表〈三〉》,其中一份正是老闫家的,和村里那张手写表一样,三块地唯独少了三等地的具体亩数。这已充分说明,老闫家有三块地,只是第三块地亩数记录不详。

“功夫不负有心人。”核查组一鼓作气,查阅了近二十年各类关于地亩登记兑付的资料,终于在一份《2005年河南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兑付底册》上有了重大发现。这份有补贴面积、补贴金额、领取人签字的原始表格上清楚地写着老闫家是五亩六分地,总亩数和《表二》完全一致。二者虽没有直接关系,但可以相互印证。

接下来,就要寻找人证支持了。核查组拿着《表二》走访了当年村组负责人闫荣伟,他看到表眼睛一亮,说道:“这表确实是我填的!二十年了,你们要不拿来,我真想不起来了。”

问题迎刃而解。二七区监委立即向侯寨街道办事处发出《监察建议书》,上闫垌村委会班子迅速启动集体决策程序……很快,按照政策应兑付的补偿款全部到位。

至此,老闫心头拧巴两年多的疙瘩终于化解。他拿到补偿款后,第一件事就是火急火燎地催儿子做锦旗。第二天,一面红艳艳的锦旗就送到了专项核查组。老闫激动地说:“感谢你们这么细心耐心,让我们的问题水落石出。从你们身上,我们知道了啥叫为民干事的好干部!”(田甜 贾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