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政治纪律监督 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近日,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杰应邀列席驻在单位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会上,盐城中院党组就全市法院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站在新时代高度,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充分认识《条例》对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时代内涵;二是准确理解《条例》的主旨内容和核心要义,明确法院工作的基本职能、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创新完善法院工作机制;三是把握更从严要求,切实增强《条例》的主观运用和行动自觉。
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杰强调: 《条例》将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纲”和“宪章”,法院的党员干部必须把《条例》精神吃准摸透、学懂弄通。《条例》中明确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的方法、途径,为派驻组监督驻在单位是否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否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具体岗位、融入到法院实际工作中提供了理论依据。在今后的监督执纪过程中,派驻组将把驻在单位对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准确、主动向当地党委请示报告,积极主动接受当地党委领导、贯彻执行党委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列为监督内容。
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是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加强对驻在单位实施日常监督而采取的一项有效方式。通过加强日常派驻监督工作,不断延伸日常监督触角,确保“探头”常亮常透,确保监督无盲区,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卢建军 平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