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明驻在单位党性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纪律
日前,市纪委监委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亚东列席驻在单位检察长办公会,对该单位组织党性教育实践活动所需经费拟从公用经费中列支提出监督建议,要严明财经纪律,该活动年初未作预算,不能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建议从党风留存中列支。并对活动纪律、组织实施等提出要求:参加活动的干警不得私自外出自费就餐饮酒、到收费的景点游玩、探望亲朋好友等,必须遵守统一作息时间,违者必究;此次活动系党性教育实践活动,不宜由旅行社组织,且全程费用应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存档。
驻在单位主要领导完全采纳监督建议,表示此次活动要严格按照刘亚东组长提出的要求执行,由相关部门重新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自觉树立检察机关和干警的良好形象,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