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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突出扫黑除恶 强化监督执纪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十九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坚守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一线驻在优势和“移动探头”作用,通过列席驻在单位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有关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推进会和集中宣判活动等监督形式,对驻在单位提出了监督要求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驻在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自觉。督促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是切实提高审判质效。督促驻在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统一执法尺度,提升办案质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以过硬的案件质量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是进一步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对套路贷、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单建立信息录入制度,绝不放过一个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对驻在单位提出要严格贯彻“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是坚决“打财断血”。要求驻在单位在查办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开展涉黑涉恶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五是进一步深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建议驻在单位立足法院职能,找准定位,特别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中的突出作用,对涉黑涉恶案件做到“一案一建议”,增强专项斗争的针对性、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