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省属驻盐各单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近年来,在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中,发现一些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运行不规范、财务收支不合规、人员管理不严格、自身建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部分行业协会商会缺乏有效监督管理,风险隐患较大。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格规范其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抬高政治站位,对标回应巡视巡察整改意见,积极策应“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突出问题导向、实效导向,坚持严明纪律、实事求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着力解决行业协会商会运行管理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纪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以正风肃纪新成效回应群众期盼,不断放大“清风盐城”品牌效应。
二、整治对象
全市各级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
专项整治工作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并联合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市纪委、监委: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开展核查,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问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审批等相关工作,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领导。
市发改委:负责市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脱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脱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助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治理违规收费。
市民政局: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审核换届材料;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年检工作,并组织抽查;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及时做好相关业务变更工作;配合市发改委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按照工作职能,开展对其他社会团体的日常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市属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票据发放及使用监管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
四、整治内容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严格实行政社分开,做到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和外事与行政机关“五脱钩”,尤其是对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兼职、取酬、报支违规费用等问题予以纠正的情况。
2﹒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遵守市场及行业规则,接受社会监督的情况。
3﹒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有无向企事业单位变相收费、强制收费或强制接受指定服务的情况。
4﹒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设立账户,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定期开展财务审计的情况。
5﹒严格执行会员制度,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情况。
6﹒规范换届选举工作,依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况。
7﹒规范年检工作,自觉接受年检及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
8﹒严格控制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规范研讨会、论坛沙龙泛滥问题的情况。
9﹒加强党建工作,严格行业自律,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的情况。
10﹒其他涉及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问题的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全覆盖多层次开展专项整治部署工作,传达整治要求,厘清摸全符合条件的整治对象,对照整治内容,组织本部门业务主管、行业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
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在本地本部门及所属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自查。各地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报《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行业协会商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2)。在对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全覆盖自查摸底基础上,汇总填报《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情况统计表》(附件3)。以上自查自纠情况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单位印章,于
(三)检查整改阶段(8月底前)
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重点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重点检查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四)规范提升阶段(9月底前)
结合专项整治情况,市纪委监委将会同组织、财政、发改委、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审批把关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兼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票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准入退出机制、领导干部兼职违规取酬等违纪行为快速查核机制、“五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机制等,做到制度建设全覆盖,实现监管信息共享、监督执纪问责联动,形成行业协会商会日常监管的合力。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抬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对行业协会商会不规范问题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组织自查自纠、认真过细做好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要围绕整治内容,突出整治重点,依托各自工作职能全面深入开展工作,增强沟通配合,形成整治合力。严格落实自查自纠、检查整改工作责任制,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自查检查结果发生严重疏漏的,对弄虚作假、欺瞒组织的,对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专项整治期间,市纪委监委将在“清风盐城”等媒体栏目公开报道宣传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
盐城镜鉴信息网(www.jsycjw.gov.cn)首页“本站公告”中,提供本通知及附件材料下载。
市纪委、监委 86661729 市委组织部 86661927
市发改委 86660502 市民政局 86660424
市财政局 80501255
附件:1﹒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情况统计表
中共盐城市纪委机关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民政局
盐城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