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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开展观摩评比活动 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近日,阜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陈璐在案件观摩评比活动中对某镇区纪委卷宗点评道:“这起案件的书证提取不够规范,笔录修改痕迹要当事人按手印确认,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填写也不完整,需要进一步规范改进。”
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定期牵头组织实施案件卷宗观摩评比活动,找问题、查不足、评优劣,提升基层办案质量。观摩评比每季度进行一次,审理室牵头组织条线分管负责人、信访室等职能科室同志参加,当场阅览卷宗,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规等方面对基层条线选送的案件卷宗现场打分,再由各基层纪检组互相观摩研讨,分管领导集中点评,最后审理室综合打分,认真汇总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建立科学规范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全面细致检查、分析、考核、评价案件质量情况,能够有效促进案件审理部门严把事实证据关和案件出口关,提高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沟墩镇纪委书记孟晓俊深有感触地说:“本来认为我们办的案子很漂亮,可通过观摩评比,看到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我们还需继续努力。”
“审理是审查调查的‘关口’‘出口’‘窗口’,所办案件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就必须把质量作为根本。我们通过观摩评比活动来找差距、定标准、立标杆、抓落实,化压力为动力,形成比学赶超、各尽其才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阜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倪一华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