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三个专项治理”助力巡察提质增效
“我认为县委组织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很及时,工作部署很到位”、“应将‘三个专项治理’作为新年度巡察的重要内容抓牢抓实”,2020年开展首轮巡察之际,阜宁县委第二巡察组组务会上小组成员踊跃发言。
把握重点,贯穿全程。去年底,县委印发了阜发[2019]22号《关于落实市纪委监委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开展“三个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三个专项治理”组织领导,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巡察条线人员对照方案,进一步熟悉和掌握负面清单内容,把握重点事项和监督检查方法方式,作为全年巡察工作一条主线,进行全年谋划,拟定思路,贯穿于各轮巡察工作始终。
突出难点,整体推进。新年度第一轮巡察启动之际,针对“三个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织巡察条线人员进行党纪条规对照学习,排出巡察监督难点清单和突破方向,便于助力发现症结推动问题整改。既要求各巡察组将“三个专项治理”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又要发挥出“显微镜”“探照灯”作用,不放过重点人、重点环节,梳理出难点问题和“关键少数”以及廉政风险大“热点岗位”因素,确保初轮被巡察单位“三个专项治理”整体推进到位。
加强配合,落实责任。“三个专项治理”负面清单很多内容是巡察要求监督检查的事项,交叉内容较多,需要不断查漏补缺。工作中,巡察组注重与被巡察单位加强沟通联系,提出先进行自我排查整改,尔后进行边巡边改、整改结合,坚持落实好人员责任,力求发现一个问题,整改一种现象,杜绝一项漏洞,完善一条制度。
抓牢细节,标本兼治。“三个专项治理”是制约“关键少数”权力运行、打造“亲清政商”关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重要抓手。列为巡察内容就是从细节入手,进行标本兼治,带动党风政风根本好转,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巡察期间,应对照负面清单,理顺监督检查细节,做到逐项过关、重点重巡;应灵活运用多种巡察手段,提高发现问题频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应有机融合“三个专项治理”与日常巡察共同事项,牢牢把握交叉点和关键区域,防止出现两项工作“两张皮”现象。
“今年巡察开展以来,我们已梳理出共性负面清单37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供‘三个专项治理’自查问题整改清单33项,一部分工作将随着巡察不断深入得到进一步落实”,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在第十四轮巡察推进会上总结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