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用好监察建议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建湖县监委高度重视监察建议制发工作,在准确掌握上级监委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规范使用监察建议的实施意见》,从把握总体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有序组织实施3个方面明确9项重点工作,推动监察建议制发严谨规范。《实施意见》下发后,建湖县监委在组织全委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以“两个基础、严把三关、三方责任”为抓手,构建监察建议制发闭环机制。
夯实“两个基础”,从严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抽调办公、党风、案管、审理等条线人员,搭建工作专班,细化明确案例分析组、制度完善组、督查评估组各自职责任务。二是建立人才库,吸收法律、审计、财政、税务、金融、司法、工程建设等领域实务工作者,组建监察建议制发工作“智囊团”,对拟下发的监察建议严格把关,确保发出的监察建议合规合纪合法。
坚持“严把三关”,做到精准发力。一是严把案例选取关,案例分析组按照“敢用、慎用、严用”要求,对监察建议下发对象的选取严格审核、集中研究会办。二是严把综合研判关。通过审查调查部门全面查、案发单位自己查、案例分析组深入查,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全面分析查找发案单位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制度漏洞。三是严把意见提出关。制度完善组对发案单位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有针对性提出监督意见,由县监委委务会逐条把关、集中审定,力求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压紧“三方责任”,做细做实整改。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从接收“两书”开始,围绕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等环节,逐项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倒逼责任上肩。二是压实日常监督责任。严明相关监督检查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责任,每月定期向县监委书面汇报一次,推动真改实改。三是压实综合评估责任。坚持“一案一评估”,由督查评估组牵头,负责对责任单位落实监察建议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提醒,并以交办单形式,限期回炉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