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四字口诀”规范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今年以来,审查调查部门着力践行“优、严、显、精”四字诀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各环节,不断推进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实行动态管理,问题线索处置更“优”。把线索处置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登记管理制度,对线索进行“痕迹化”的统一管理、逐件编号、动态更新、定期汇总,使每件问题线索处置进度可视化,并对每件问题线索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严格依纪依法,审查安全制度更“严”。树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观念,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于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全过程。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1+N”制度规定,所有程序性材料全部按时限、按规范提交审批。对每起案件单独形成审查调查工作方案、安全方案,对每个谈话人单独制定谈话方案、安全预案。已启动的留置案件,对留置对象体检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项目进行逐一填报、申报,最大限度确保留置对象合法权益。
深化案后总结,查案治本功能更“显”。注重运用执纪审查的综合效应,有力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作用。案件审查终结后,对案发原因、违纪过程、特征特点等内容进行分析,总结违纪对象“三观”偏移、底线失守的心路历程。同时,找出相关单位在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机制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意见,确保“权力任性”问题有效制约和改善。
加强自身建设,铁军队伍建设更“精”。贯彻执行纪法衔接、法法贯通、调查措施运用等工作机制,坚持按需定学、按人施学的原则,通过以案说纪(法)、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强培训和交流,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后的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使年轻干部在实践中尽快成长成才,成为纪法皆精、理论实践互通的“通才专才”。(孟振 王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