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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三重一大” 事项,做实做细派驻监督

“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020年12月30日,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孙仁宏到市图书馆进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时,对该单位负责人说道。

2020年,市文广旅局调整为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在部门,该局除局机关外还有10个直属单位,共有监督对象近700人。为解决监督人员少、监督对象多的难题,精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三重一大”事项,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对驻在部门进行有重点地全程化、常态化监督。

“我组目前仅有5人,要派驻监督市文广旅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这3家单位及所属机构,还要监察覆盖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和盐城广播电视总台,驻在部门及监察覆盖单位摊子大、人员多,资金大、项目多,权力大、风险多,管住‘三重一大’事项,也就抓住了各部门权力的命脉。”谈及如何精准实施派驻监督时,孙仁宏道出了自己的感受。

要把“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驻在部门首先要严格落实事前请示报告制度,详细填写《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事事报告、时时报告。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才能准确把脉、有效监督。在驻在部门主动报告的同时,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还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了解、专项检查等途径,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分析研判,对不按时报告或隐瞒、编造等不如实报告的,及时向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或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知晓了有哪些‘三重一大’事项,还要监督议事过程是否规范。我组通过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决策全过程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进行、班子成员是否逐一表态发言、主要领导是否实行末位表态、决策过程有无记录等,通过做好过程管控,充分发挥了‘贴身’监督的优势。”孙仁宏说。

此外,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坚持跟踪问效,要求驻在部门作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及时报送会议记录复印件、会议纪要等佐证材料备案;事项完成后,及时填写“三重一大”事项事后报备表,将实施情况、处理结果等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还会对有关事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主动接受监督或规避监督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