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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三个”环节 做实民主生活会监督

“你作为班子成员在2022年受到组织谈话函询,在刚才的剖析发言中没有按要求对函询问题进行说明,还请对组织函询问题补充进行说明。”近日,在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的同志现场指出并纠正了这个问题。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全过程监督驻在部门民主生活会,可以有效了解单位的政治环境和政治生态。近年来,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以监督驻在部门民主生活会为切入点,持续加强政治监督,组织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及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全面掌握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程序规范和禁忌要求,并从“会前准备、会中督导、会后整改”三个环节开展监督,构建全过程“监督链条”,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会前做足准备。全面收集驻在部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审计及财务检查发现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问题线索受理、接受组织函询、党纪政务处分及问责等基础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存在问题,带着问题和标准参加会议进行监督。

会中精准督导。认真听取每一名同志的剖析发言,紧盯查摆问题是否准确、原因剖析是否透彻,整改措施是否务实、相互批评是否有“辣味”,会议氛围是否严肃认真等方面进行监督,及时提醒纠正,进行现场点评,肯定好的做法,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会后跟踪整改。要求驻在部门将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查摆的问题,迅速建立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会后15日内,将会议记录、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等相关材料报纪检组,纪检组将全程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