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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四军廉政建设对于保障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作用

浅谈新四军廉政建设对于保障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作用
袁玉明


    1937年10月,根据国共两党谈判达成的协议,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宣布,将在南方八省活动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以下简称“新四军”),随后新四军直接开赴大江南北抗日战场。此时,新四军总人数为1.03万人。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新四军军部及所属9000多人,在向北转移途中遭到国民党军8万余人围攻,除约2000人突围外,大部牺牲或被捕,部队遭受严重损失。同月,中共中央发布重建新四军的命令。同年2月,新四军全军扩编为9万多人,继续坚持华中敌后抗战。至1945年8月,新四军主力和地方部队发展为31万人,建立了地跨苏、浙、皖、豫、鄂五省的敌后根据地,为抗日战争最后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四军为何能在险恶复杂的环境中,由弱变强,甚至在遭受皖南事变严重损失后,仍能发展壮大,最终变成一支战斗力强盛、威武胜利之师?这除了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合乎民心的路线政策、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广大指战员的英勇战斗以及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外,还与其重视抓好部队廉政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密切相关。
    一、为了巩固部队提高战斗力,必须反对一切腐化堕落行为。新四军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廉政建设,将其作为搞好部队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常抓不懈。
    早在1938年3月16日,也即新四军成立不到半年时间里,时任新四军副军长、军分会书记的项英同志就充分认识到抓好部队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他在《巩固部队 提高战斗力 准备胜利的战斗》文章里指出:“为了巩固部队提高战斗力,必须使全军思想一致,行动一致。要求得全军一致,必须在党内开展思想斗争,反对一切不正确思想和意识,反对忘记了自己把统一战线曲解为自己与人家一样,反对一切腐化堕落行为,反对自高自大认为劳苦功高,反对个人自由主义,加强马恩列斯主义学习,来巩固自己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这种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自始至终地贯穿于新四军战斗、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鲜明特征:
    一是全局性。新四军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参加抗战,夺取民族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建立新中国。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面对武装到牙齿、穷凶极恶的日寇,卖国为奴、投敌求荣的伪军,和后来冥顽不化、不断制造摩擦的国军几重进攻和围剿,新四军要完成伟大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具有最坚强的战斗力。而要有最坚强的战斗力,最关键的要素就是拥有高素质的部队。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对一切腐化堕落行为,加强部队廉政建设,就是建设高素质的部队、谋划大局、着眼长远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是层次性。项英同志提出为了巩固部队提高战斗力,必须反对一切腐化堕落行为,这是其根据党的任务,认真分析当时形势,结合部队实际情况,作出的非常英明正确的战略决策,是新四军最高层领导对加强部队廉政建设发布的重要指示。后项英同志在1939年5月1日向记者发表《保持和发扬新四军的优良传统》的谈话中,再次强调:“一切腐败的现象和行动,都不允许存在我们的军队中,一切腐败分子,要受自然的淘汰。……这样才能使我军日益坚强起来,成为抗战中一支最坚强的军队。”同年12月19日,中共苏皖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中提出:“一切敷衍塞责、消极腐败现象,都应受到党的批评。”这说明,无论是新四军最高层领导,还是苏皖区党的组织都高度重视新四军部队的廉政建设,将抓好廉政建设放在打造抗战中最坚强战斗力军队的重要位置予以对待。
    三是针对性。新四军刚成立时,主要由南方各游击队合编而成,同时随着部队的扩大,新成份日益增多,一些指战员甚至个别高级干部身上存在政治觉悟低、游击习气重、怕苦畏难、设小厨房等许多弱点和不良现象,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新四军执行抗战任务的需要。为此,项英同志在《巩固部队 提高战斗力 准备胜利的战斗》中要求:“为了完成我们在抗战中的伟大任务,必须以最大努力和斗争,迅速的克服我们的弱点。”“保持和发扬我们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这是坚强部队提高战斗力的基础。谁不坚持这点,无异是降低我们的战斗力。”皖南事变后,重建新四军政委刘少奇同志针对党内存在的少数同志把手伸长、什么都可以拿、贪图享受等问题,于1941年《在华中军分会会议上的报告》中讲:“我们说有那个同志在党内某些享受是过分的,不应当有,我们要反对,决不是说我没有享受到我反对,而是根本上不应该有这种现象,不应该浪费。你这样搞是错误的。”一言中的,震耳发聩。
    二、军队没有纪律就没有战斗力,这是千古未变的真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四军更加注重纪律制度的建设,构建了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框架,有力地保障和增强了新四军的战斗力。
    中国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吴起认为:“兵不在众,以治为胜。”德国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奇指出:“军人的勇敢必须摆脱个人勇敢所固有的那种不受控制和随心所欲地显示力量的倾向,它必须服从更高的要求:服从命令、遵守纪律、遵循规则和方法。”毛泽东同志在建军之初就为我军制订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进一步强调必须提高纪律性,并提出了“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口号。邓小平同志也一贯重视纪律,他指出:“没有纪律的部队是没有战斗力的。”新四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与一切旧军队和国民党军队以及日本侵略军有本质上的区别,广大新四军指战员严格执行纪律,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任务,产生了无比强大的战斗力,在抗日和抗击顽军战场上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
    1、坚决服从党的命令,以坚强的党性原则保障部队战斗力。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坚持在南方八省的红军游击队要改编为新四军,由于各游击队同党中央失去联系,长期处于同外界隔绝之中,因而起初对改编成新四军感到怀疑和不解,有的不愿意与国民党谈判,有的拒绝改编,有的甚至怀疑是国民党的阴谋。当时陈毅同志到一个游击区传达中央指示,还差一点被作为叛徒抓起来杀掉。但是当他们得知这的确是党中央的决定后,都表示坚决服从党中央的命令,听从党中央的指挥,从而在较短的时间内顺利实现了改编,组成新四军,开赴抗日前线。并且在以后的抗战中,始终坚持党的独立领导,坚守党性原则,将部队锻炼成为时刻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巩固和提升战斗力的新型军队。
    2、自觉建立健全制度,以严格的纪律条规增强部队战斗力。项英同志在《保持和发扬新四军的优良传统》的谈话中指出:“纪律是保证军队的行动一致,维持军队的生活规律,密切军民的关系,是巩固与坚强部队战斗力的原素。谁的军队纪律好,谁的战斗力就强,谁就有把握战胜敌人。”刘少奇在《在华中军分会会议上的报告》中,亦明确指出:“军队没有纪律就不能有战斗力。”新四军在长期残酷的战争环境中,丝毫没有放松纪律制度的建立完善。他们采取发布条例、布告、军规、制度、守则、整训、整风等方式,从教育、监督、预防、惩处等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党内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军事制度,构建了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框架。如新四军经济制度中第五条规定“爱护公物,反对贪污腐化及浪费,执行私人财物登记、按期检查制。”第十条规定“经济纪律严格建立,不贪污浪费公家一文,贪污浪费不爱惜公物者,应受处罚,情节严重者处死。”《新四军财经人员十项守则》中第二条规定“不贪污,不腐化,工作认真,经济手续清楚,养成正确的财政经济观点,提高财政人员品格。”第三条规定“随时随地注意财政上贪污及其他不良现象,一旦出现立即予以纠正说明,必要时应立即呈报,不得有帮同隐瞒行为。”第九条规定“不得私自挪用公款或私自将公款借给别人。”等等。
    3、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以强力的惩戒行动维护部队战斗力。新四军是铁的军队,新四军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在新四军中只要违犯了纪律制度,不论他资格有多老、官职有多高,都一律受到应有的处罚。1938年6月15日,新四军一支队机关一位炊事员在附近村子里奸污了一名妇女。因该炊事员是红军老同志,对革命有过贡献。但根据他所犯错误性质和当时处境,如不严惩,就会失去民心,给国民党顽固派以把柄。对此,陈毅同志果断地说:“召开公审大会,王子犯法,一律同罪。枪毙。”将那个炊事员枪毙了。公审大会后,陈毅同志心情十分沉重,默默坐在屋里抽烟。1939年,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直属队一个连队的司务长贪污伙食尾子(结余)十元钱。有人认为,这个司务长是老红军,十元钱已寄回江西老家养老婆孩子,不能严办。陈毅同志知道后,严肃地说:“老红军犯了罪也要严惩。”“这么办,撤职罚苦工。”既处罚了当事人,又教育了其他同志,提高了部队的纯洁性。
    三、不搞特殊化,不乱用公款。新四军领导同志带头遵守纪律,廉洁自律,极大地促进了部队廉政建设的开展,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提升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项英、刘少奇、陈毅、粟裕等新四军领导同志十分注重搞好自身廉洁自律工作,他们严格执行新四军各项纪律制度,与广大指战员同甘共苦,与人民群众同舟共济,以自身过硬的素质和行为,带动和促进了新四军廉洁风气的生成和发展,在全军上下形成了强大合力,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
    第一,不搞特殊化,实行官兵平等。刘少奇同志早在白区和抗日根据地的时候,就很重视反对官僚主义。他认为,某些领导干部搞特殊化,以权谋私,严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决不能让其存在和发展。1940年腊月廿八,经新四军军部批准,军长陈毅同志与政治部干事张茜同志结婚。按照陈毅同志的官阶,若是在国民党部队里,不知会把结婚场面搞得多么隆重。可他俩只在陈毅同志办公室兼卧室里,拉一道布幔,用几捆喷香的稻草铺床,再剪两个大红喜字贴在房门里面作为婚房。白天他俩在村旁树林边拍个合影照片作为结婚照,并与几个女战士一起吃了一碗面进行庆贺,算是举办了婚礼。新四军领导同志不仅带头廉洁自律,不搞特殊化,而且十分关心体贴前线将士,在各方面对他们实行倾斜政策。如《盐阜区暂行供给标准》里明确规定,在粮食供给上,按每人每日计算,“主力部队吃大米一斤七两,什粮二斤五两。县总队、部队机关及其他武装,均吃大米一斤五两,什粮二斤二两。”由于新四军官兵平等友爱团结,真正达到了项英同志所说的“全军上下一心,同患难共甘苦,造成铁一般的战斗力。”
    第二,不乱用公款,保证部队供给。《新四军经济制度》规定,要“建立各项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经济制度、规定及手续。”1939年元旦,陈毅军长在新四军一支队司令部驻地宴请当地抗日武装的司令们。陈毅军长高兴地端起酒杯对大家说:“过新年了,新四军进入江南抗日也有半年多了,大家献计献策,团结抗日,打了胜仗。”最后,陈毅军长说:“请大家放心,今天的烟酒钱可不是公款,是我陈毅写文章所得到的稿酬啊。”说得司令们在笑声中共商抗敌之策。新四军六师供给部长、江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处处长李建模同志,堪称廉洁奉公的模范。他每餐都与同志们一起吃,有时吃的竟是无油的菜汤。他常说,要把钱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特别是保证部队供给,争取抗日胜利。正因新四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经济制度,不乱花乱用公款,从而保证了部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护和增强了部队的战斗力。
    第三,不生事扰民,严明群众纪律。项英同志说,新四军是民众的武装,与民众是一家人,与民众利害相共,痛痒相关。新四军与民众是鱼与水的关系,“如鱼失掉水,不单要打败仗,而且易被消灭。”1938年,陈毅、粟裕率军进入苏南敌后。为严明群众纪律,陈毅同志亲自制订了不拉夫、不派款、不扰民的“三不” 政策。他们以身作则,多次夜间露天宿营,不进民房,在屋檐底下或野外坐到天亮。新四军领导对自身要求十分严格,但对群众格外关怀,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那时,苏北沿海民众祖辈饱尝海啸之苦,一直盼望能够有一条坚固的海堤挡住海潮,远离灾难。1940年冬,抗日民主政府阜宁县长宋乃德同志号召地方士绅修筑海堤,但未得到响应。原来,国民党政府也曾修过海堤,但士绅们的捐款大多被国民党高官挪用、贪污了,海堤被敷衍成一个稍长的土堆,质量低下,人民苦难依旧。为了解救人民于苦难之中,新四军三师师长黄克诚同志从部队里拨出经费军粮,支持修筑海堤,而自己和广大官兵却节衣缩食。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高质量的海堤修成了,并随即经受了海啸的袭击,至今仍屹立在盐阜大地上,成为新四军领导关心人民,爱护群众的历史见证。
    毛泽东同志说过:“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无人敌。”新四军在关系国家危亡的关键时刻,高举抗日大旗,挺身而出,勇赴国难,并以党的任务和部队建设需要狠抓廉政建设,以廉政建设保障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物质精神财富,这对今天我们加强新形势下的廉政建设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作者单位:亭湖区先锋街道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