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变“招伤”缘于“政绩饥渴”
“招商”变“招伤”缘于“政绩饥渴”
张玉胜
据报载,某地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年产10万吨镍铁合金的冶炼厂。当地政府将其作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扶持,企业违规生产10个月,因严重损害环境引发群众上访。
更让人不解的是,当地政府在环保部门下达“停止建设、补办环保手续和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后,不仅未出台任何关闭措施,反而为企业追加批地200亩,甚至将“鼓励其提高产能”写进2011年工作报告。企业的利益驱动和有恃无恐显而易见,但当地政府缘何置民生诉求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笔者认为,除了急功近利的“政绩饥渴”,人们恐难找出别的答案。
“招商引资”作为兴起于改革开放初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产物,曾经对促进产业转移、增加就业机会、拉动经济发展产生过积极作用,甚至直到今天仍是一些地方政府的主要发展模式。但随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执政理念的日益深入人心,人们对经济发展模式的认知越来越趋清醒与理性,片面追求GDP和“招商是个筐,好赖往里装”的理念受到冲击。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的顺序颠倒,使由“求数量”的粗放进化为“重质量”的精细日益成为各地“招商引资”的实质性转变,注重环境保护、关注民生幸福、减少资源耗费、致力可持续发展,让招商引资优化为“择商选资”,已然成为发展趋势。然而,一些地方只求政绩不悯民生,只顾当前不计长远,盲目决策不经环评的一意孤行,明显有违国法民意,更有碍当地经济社会的包容性增长,既表现出不合时宜的观念陈旧,更显示其因小失大的极端不负责任,必须予以严厉追究。
在现实生活中,地方政府受“政绩饥渴”驱使,用“先斩后奏”的办法绕过环评监督,或以边上报边开工的办法让违规企业上马的现象绝非个案。因此,防止“招商”变“招伤”,必须首先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多创“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潜政绩”,遏制官员出于“政绩饥渴”而盲目决策的冲动;其次,要扩大和保障环保部门的执法权限,纠正地方政府无视环保处罚的非正常状况;其三,实行“谁招商谁负责”的环保责任连带追究制,健全环保一票否决的问责制度。只有让污染企业在“伤民”的同时严重伤及始作俑者,“政绩饥渴”引发的“招商”变“招伤”怪象才有望遏制。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