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轻放”怎能扫除职务消费奢靡风?
“高举轻放”怎能扫除职务消费奢靡风?
毛晓刚
毛晓刚
中石化25日对外通报了“天价酒”事件调查和处理结果,当事人鲁广余被免去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并承担相应的违规费用和经济处罚。
对这起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事件,最终处理却给人有些“护犊情深”的感觉。事情当初被曝光之时,中石化高层信誓旦旦,郑重表态;随后又兴师动众组织调查,让外界以为要重拳出击清理门户;但折腾了一顿下来,最后除了“个人承担”之外,还是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等老腔调。事实说明,公众和舆论之前对惩处大棒“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担忧,并不多余。
近年来,中石化已经多次被网友和媒体曝光内部奢侈浪费问题,“天价酒”并不能视为一起个别事件。公众在这几年的舆论攻防中积累了太多斗争经验,此次的处理结果则再度加固了人们对国企问题处理模式的思维定式,甚至有些见怪不怪了。“天价酒”事件在中石化高层视为一大“耻辱”,但他们到底对目前刺痛与麻木交织的公众心理和社会情绪了解多少,恐怕还要打个问号。“天价酒”使中石化形象再度受损,但鲁广余降职使用、个人承担,这种处理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恐怕比事件本身还要恶劣。正所谓,别人经历一概罪无可赦,自己赶上总是情有可原。以为牺牲一个人就可以挽回企业形象,显然把公众和舆论想得太简单、太幼稚了。
鲁广余是一个人在战斗吗?企业是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发生职务消费几乎不可避免,尤其是中石化这样的大型国企,涉及地域广、业务多、层级复杂、对外接触多,一年下来各种职务消费必然少不了。国企不是不可以买酒喝,不是不可以装吊灯,不是不可以搞招待,但要明白你花的是谁的钱?这些钱要怎么花?花钱有没有制度?有没有规范?有没有标准?有没有程序?有没有监督?乱花钱怎么处罚?出了事如何处理?这里头大多不涉及国家机密,也没什么商业秘密,应该向企业的所有人——全体国民说清楚、交代明白。国资委有关领导日前表示过,国企资产是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一旦国家需要完全可以动用。但如果都像“天价酒”这么挥霍,恐怕到时候不光储蓄报亏,人民还得被迫追加注资。
中石化这样的大型国企,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肩膀上承担的不仅仅是经济责任,更有重要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国企的企业利益不是自己的,必须构筑在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框架内,对国家、人民和社会负责。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大型国企有意见、有看法,却鲜见这些企业认真对待,出来老实回应,这种消极对待监督批评的态度,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在公众意见多、不满情绪大的领域中,十分突出的就是以职务消费过度为代表的奢侈浪费和消极腐败行为,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在各个系统中普遍存在,尤其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甚至明目张胆、愈演愈烈。在制度缺陷、执行不力和利益纠葛之中,职务消费奢靡之风长期得不到彻底扫除,对社会风气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值得高度警惕。
以前我们常说,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里说的“犯罪”,不是法律条文上的定性,而更多的是政治意义、社会意义上的。面对国企职务消费奢靡之风,“高举轻放”的打法如何能够惩前毖后、以儆效尤?中石化高层说得厚道:中石化这样的大企业管理上比较困难,“在当前市场经济和法制尚不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仍然存在漏洞的前提下,不能保障不出这种人,但必须保证一旦出了事就要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现在事情已经出了,鲁广余“个人承担”的代价真的好“沉重”,就是不知道公司内部管理的漏洞是不是还“仍然存在”?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