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岂能为企业非法牟利当幌子
政府采购岂能为企业非法牟利当幌子
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在注册成立后4个月竟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今年5月,当这家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再次以590万元的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社区区域信息化系统项目后,引起了舆论高度关注,至今热度不减。
设置政府采购的本来目的是为了引进竞争、节省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其采购程序、企业资格审查等都有严格的法律规范。而据记者调查,海口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明明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竞标企业的资质要求,但公司不仅顺利入围竞标企业名单,而且还以最高价格中标。不难看到,个别地方的政府采购已经成了一些人非法牟利的幌子。
荒唐事实的背后暴露的是有关部门的姑息纵容。作为政府采购的组织者、执行者,各地政府采购中心肩负着“把好企业关、花好财政钱”重要职责。然而面对记者的调查追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竟避而不谈,反而声称“政府采购的就是正确的”;对具体竞标细节“不知道,想不起来。”如此敷衍塞责,更是让人怀疑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关系。
政府采购涉及公共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容不得半点疏漏。如果政府采购部门的负责人不以纳税人为重,在采购过程中非法变通、“暗箱操作”,采购结果岂能保证公平、公正?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采购频频暴露出的效率低、价格高等乱象,已经凸显了问题的严重性。不让政府采购成为企业非法牟利的幌子,而是真正为纳税人省钱,必须从监管上找办法。公共政策的公开透明,被认为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更多的“阳光”照进来,让包括社会公众、媒体在内的更多监督者参与进来,才可能驱走采购领域的“黑暗”。
税人的钱不当回事,崽卖爷田不心疼。政府采购的问题上,出现不少乱象:同样的功能需要,私人和企业采购经济实用型的,而政府出手必玩“天价U盘”之类;招标中正规公司难入法眼,而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企业常能胜出——这些“水太深”的政府招标现象,无不为“两种花”做了注解。
新医改政策研究专家朱恒鹏指出,实行药品招投标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结果却被某些利益团体钻了空子,在中标价的制订、药品的批发和销售等多个环节相互勾结,形成了隐秘的利益链条。而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是经过法定程序审批的、政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如今有迹象表明,一个本当具备政府科学理财、规范开支和预算约束作用的严肃制度,居然沦为有关部门宁愿花光用尽也不肯节约的最牛借口,这实在是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悲哀。
根治这些新顽症说起来可能又是一大应当慢慢来的系统工程,但我看对于这类政府采购中的共性问题,不妨及时将采购商品或服务、采购的招标程序、采购的参与人拍板人等进行全方位的公示,至少在眼下不失为疗救政府采购病态之良方!(严辉文)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