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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深化政务公开,助推服务型政府建设

青岛市深化政务公开,助推服务型政府建设


   2010年,青岛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树立“公开就是服务”的理念,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不断开拓创新,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   
  一是完成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制定实施《青岛市市级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汇编(试行)》,将5866项行政处罚职权按照“零自由裁量”的原则细化量化为27551项行政处罚阶次。
  二是开展执法流程图编制。按照减少层级、提高效率、理顺分工、有利监督的原则,逐项制定了行政处罚流程图,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要步骤、工作环节和责任主体。
  三是构筑起了行政处罚权力公开、运行、监督的三层惩防体系。制定了明确的监察规则,在不予立案、撤案、办案时限、执法人员资格等关键工作环节设置了监察点,做到了行政处罚全过程“看得见、摸得着”。   
  二、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公众参与评价的长效机制,组织56个市政府部门在年初、年中、年底开展“网络在线问政”和“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将市民提出的高端人才引进、农民工社会保障、新兴产业培育、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353条意见建议列入政府部门重点工作或“十二五”规划编制,推动政府科学阳光决策。
  二是高效率地公开和使用政府信息资源,印发《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府存量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政府存量信息梳理,标注信息属性,分别录入全市统一的信息数据库,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在青岛政务网向社会公开,解决了政府存量信息的“部门使用难、公众查阅难、政府监管难”的问题。   
  三、完善公开载体建设,网上整合办事服务事项,深化办事公开   
  一是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制定《青岛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意见》,形成以市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为龙头,12个区市行政服务大厅,170多个镇、街道“为民服务代理中心”和6600多个村、社区“为民服务代理点”为基础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确保群众获取信息方便、快捷。
  二是构建“网上便民服务大厅”。在青岛政务网上打破部门界限,整合市直56个部门共3200多办事服务事项,在页面上合并12区市的6700余件办事事项,形成政府服务于公众的较完整的服务信息资源体系。
  三是扩大办事公开范围。教育、卫生等部门将中小学生招生录取、基建项目、医药购销等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进一步规范流程,统一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公益类基金会、社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的公开透明   
  一是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市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使预算公开成为了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在青岛政务网上开通了“财政信息公开”专题,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
  二是扩大了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范围。启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公开制度改革试点,选取了22项涉及重大民生的财政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年初公布项目预算安排,每季度公布资金拨付情况,事权部门年初公布项目计划,逐季公布项目进展情况,将专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五、强化责权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领导责任。建立“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责任制,三个层面责任人职责到位,确保政务公开领导责任的落实。
  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引进社会监督。在青岛政务网上设置了调查问卷栏目自动征求意见,每季度书面印发问卷征求意见,同时发挥社会各界、各行各业群众的监督作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公开考核。深化政务公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对政务公开示范窗口进行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摘牌,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据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