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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创新行政服务体制机制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浙江创新行政服务体制机制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浙江省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在行政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方面频频“出牌”:省监察厅积极调研,制定《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法》;各市、县(市、区)全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电子监察实现全覆盖;开展第二批省级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创建活动;建立批管分离的审批监管运行机制,实现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作……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高度重视行政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要求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放在“政府机关第一窗口、行政服务第一超市、反腐倡廉第一平台”的重要位置,通过全面实施“两创建两改革”(创建示范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创建电子监察系统和绩效考核体系;行政许可职能整合改革,扩权强县改革),促进行政服务规范高效,在推进源头治腐、规范行政权力、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平台建设规范化  
  自上虞市建立第一家规范意义上的行政服务中心以来,浙江在全省101个市、县(市、区)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形成了审批、管理、服务的制度和运作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门受理、集中办理、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服务,有力地推进了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为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浙江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管理科学、监督有力的政府服务平台。省效能办、审改办、政务公开办明确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省级部门办事大厅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模本。该省采取“内行挂帅、同行考评、公正公平”的办法,对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和省级部门办事大厅进行考评,命名表彰了29个省级示范行政服务中心、5个示范办事大厅和22个先进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动了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整体功能的提升。  
  审批监管科技化  
  近年来,浙江全面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发掘信息技术手段的预防潜力,使技术预防与制度预防有机地结合起来,在规范公共权力行使、预防腐败行为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到2008年底,省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50个部门的72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101个市、县(市、区)的29122项行政许可事项也全部纳入电子监察,并实现与省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前不久,记者从浙江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该省电子监察系统已覆盖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政府部门的审批行为实现“看得见,管得住”的全过程监督。通过实施省监控中心、省级单位、市、县(市、区)监察部门的四级管理、分级监察,办事过程得到了全程“亮”化,工作效率得到了具体“量”化,有效促进了行政审批的勤廉高效。
  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记者看到,按照“逻辑集中、物理分散”的原则运行,所有审批件的办理过程、结果和证照信息都集中存储到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库,并在网上公开,接受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应用,实现“部门全覆盖、事项全覆盖、流程全覆盖”的全方位监察和全过程监管。  
  审批服务高效化  
  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马光明告诉记者,近年来,浙江把推行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突破口,作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破解制约行政效能体制性障碍的关键点来抓,探索建立批管分离、规范高效的审批监管运行机制,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整体功能,有效促进了由审批管理型政府向服务高效型政府的转变。
  各市、县(市、区)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由政府办牵头,监察、法制、编办、审管(改)、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制定周密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考核。目前,全省已有70%的县(市、区)完成了职能整合改革工作。通过改革,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进驻率从68%提高到81%,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集中度提高到85%以上。  
  管理权限下放法制化  
  为增强县级政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全面实施扩权强县改革。
  在省级层面,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扩权强县改革专题汇报,审议了扩权强县改革方案,召开了全省扩权强县改革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对放权事项的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依法、合理、确需”的原则,省、市放权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对本部门放权事项的名称和内容、放权方式、执行时间和工作责任等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及时出台规范性实施意见和放权细则。按照既定的时间目标不动摇、规范的扩权标准不降低的要求,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法制办组成督查组,对放权事项进行专题督查,边督查、边解决问题、边促进放权事项落实。截至目前,省市下放义乌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618项,下放其他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43项,全部落实到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