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六廉教育”实践到“六个机制”建设探索
从“六廉教育”实践到“六个机制”建设探索
响水县纪委
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反腐倡廉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形成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2010年省委出台了《关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的意见》。为贯彻上级精神,近年来,响水县纪委在全县推行“六廉”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体系建设,促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同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探索,努力推进廉政教育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和渗透力。
强化“六廉” 教育,构建党员干部廉洁屏障
近年来,响水县纪委紧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原则,积极创新载体,在全县深入开展以“任前考廉、信访诫廉、案件警廉、先进促廉、亲情助廉、年终述廉”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六廉”教育活动,做到教育工作全方位、全过程,为党员干部构筑了牢固的反腐倡廉思想屏障。
1、用任前考廉扎口,筑牢新任干部的思想防线。坚持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和“凡提必考、合格任用”的原则,每个拟提拔人员,在组织谈话正式任命前,必须参加由县纪委统一组织的任前廉政知识考试,考试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各部门各单位在进行内部人事调整时,特别是关键、风险岗位人员任命时,由本单位纪委(纪检组)按照县模式组织任前考试。三年来,全县共组织了83名新提拔科级干部参加任前廉政考试,合格率为100%,优秀率达86%。
2、用信访诫廉提醒,发挥信访监督的主渠道作用。针对信访举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等,积极探索运用信访谈话、信访通知书或函询等形式,对被反映人开展信访监督,要求他们说明情况、作出检查、进行整改。近年来,我们根据定期信访分析,将信访问题较集中的单位和个人列为预警教育对象,经初核对问题轻微但有进一步发展放大可能性的14个单位和个人开展信访告诫提醒谈话,及时纠正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化解可能激化的信访矛盾。
3、用案件警廉警示,打造一流的警示教育基地。县纪委与县检察院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新形势,合作建设的“县警示教育中心”,于去年5月投入使用,该中心于已被省纪委命名为“全省廉政教育基地”。依托县“警示教育中心”,扎实开展“510”自警教育系列活动,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开展“菜单式”教育。根据不同的社会需求,列出11个教育活动项目,让有关单位从中选择并组合成适合自己特点的教育模式,目前已举办近200场次廉政教育活动,近两万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另外,县纪委和检察院还共同组成反腐倡廉理论宣讲团,深入镇区、单位巡讲;和县委党校合作,推进廉政教育进干部培训课堂,扩大了廉政教育覆盖面。
4、用先进促廉感染,营造尚廉学廉的社会氛围。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上廉政党课、召开学习勤政廉政先进事迹座谈会、邀请廉政标兵作专题报告等,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挖掘本地本单位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为重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在全县组织开展“十佳廉政新事”评比活动,通过《今日响水》报进行公示并发动全社会投票,扩大评比活动的影响力。该活动计划每两年举办一次,通过广泛评选和集中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5、用亲情助廉关爱,打造家庭促廉防线。“亲情助廉”活动是我县近两年推出的创新项目,是反腐倡廉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有益尝试,亲情的期盼和提醒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对贪腐的“免疫力”,虽是软监督,实际效果胜于硬监督,受到领导干部和亲属的广泛好评。在具体操作中,通过亲情《关爱卡》、《监督卡》和《连心卡》,请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在重要节日和关键时段及时送去“廉政提醒”,筑牢廉政建设的家庭后防线。今年中秋前夕,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寄送300余份《家庭助廉倡议书》,做到家庭助廉常态抓、经常抓。
6、用年终述廉考核,严把干部队伍廉政关。每年底,县纪委和组织部在镇区、部门共同组织述廉和述职活动,将评判权交给干部群众,收到良好效果。突出述廉考核重点,依据《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适时增加对领导干部述廉考核的具体内容,县委委员、各镇区和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必须书面述廉。坚持述廉和评议相结合,和走访、访谈相结合,全面细致了解干部的廉洁情况。规定对分管范围内出现严重腐败现象的,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强化结果运用,述廉测评结果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时作出廉政鉴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强化“六廉” 教育,构建党员干部廉洁屏障
近年来,响水县纪委紧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原则,积极创新载体,在全县深入开展以“任前考廉、信访诫廉、案件警廉、先进促廉、亲情助廉、年终述廉”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六廉”教育活动,做到教育工作全方位、全过程,为党员干部构筑了牢固的反腐倡廉思想屏障。
1、用任前考廉扎口,筑牢新任干部的思想防线。坚持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和“凡提必考、合格任用”的原则,每个拟提拔人员,在组织谈话正式任命前,必须参加由县纪委统一组织的任前廉政知识考试,考试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任用。各部门各单位在进行内部人事调整时,特别是关键、风险岗位人员任命时,由本单位纪委(纪检组)按照县模式组织任前考试。三年来,全县共组织了83名新提拔科级干部参加任前廉政考试,合格率为100%,优秀率达86%。
2、用信访诫廉提醒,发挥信访监督的主渠道作用。针对信访举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等,积极探索运用信访谈话、信访通知书或函询等形式,对被反映人开展信访监督,要求他们说明情况、作出检查、进行整改。近年来,我们根据定期信访分析,将信访问题较集中的单位和个人列为预警教育对象,经初核对问题轻微但有进一步发展放大可能性的14个单位和个人开展信访告诫提醒谈话,及时纠正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化解可能激化的信访矛盾。
3、用案件警廉警示,打造一流的警示教育基地。县纪委与县检察院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新形势,合作建设的“县警示教育中心”,于去年5月投入使用,该中心于已被省纪委命名为“全省廉政教育基地”。依托县“警示教育中心”,扎实开展“510”自警教育系列活动,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开展“菜单式”教育。根据不同的社会需求,列出11个教育活动项目,让有关单位从中选择并组合成适合自己特点的教育模式,目前已举办近200场次廉政教育活动,近两万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另外,县纪委和检察院还共同组成反腐倡廉理论宣讲团,深入镇区、单位巡讲;和县委党校合作,推进廉政教育进干部培训课堂,扩大了廉政教育覆盖面。
4、用先进促廉感染,营造尚廉学廉的社会氛围。采取中心组理论学习、上廉政党课、召开学习勤政廉政先进事迹座谈会、邀请廉政标兵作专题报告等,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挖掘本地本单位勤政廉政先进典型为重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在全县组织开展“十佳廉政新事”评比活动,通过《今日响水》报进行公示并发动全社会投票,扩大评比活动的影响力。该活动计划每两年举办一次,通过广泛评选和集中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5、用亲情助廉关爱,打造家庭促廉防线。“亲情助廉”活动是我县近两年推出的创新项目,是反腐倡廉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有益尝试,亲情的期盼和提醒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对贪腐的“免疫力”,虽是软监督,实际效果胜于硬监督,受到领导干部和亲属的广泛好评。在具体操作中,通过亲情《关爱卡》、《监督卡》和《连心卡》,请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在重要节日和关键时段及时送去“廉政提醒”,筑牢廉政建设的家庭后防线。今年中秋前夕,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寄送300余份《家庭助廉倡议书》,做到家庭助廉常态抓、经常抓。
6、用年终述廉考核,严把干部队伍廉政关。每年底,县纪委和组织部在镇区、部门共同组织述廉和述职活动,将评判权交给干部群众,收到良好效果。突出述廉考核重点,依据《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适时增加对领导干部述廉考核的具体内容,县委委员、各镇区和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必须书面述廉。坚持述廉和评议相结合,和走访、访谈相结合,全面细致了解干部的廉洁情况。规定对分管范围内出现严重腐败现象的,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强化结果运用,述廉测评结果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时作出廉政鉴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推进“六个机制”建设,实现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我县就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建设进行了积极的调研和思考,认为应该着力加强“六个机制”建设,将廉政教育打造成制度体系和系统工程。
1、建立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组织领导机制。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联系沟通,为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党的建设工作整体规划中,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三是加强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组织、宣传、党校以及文化艺术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定期向有关单位通报反腐倡廉教育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调配合,切实寓宣教于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法监察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各项具体纪检监察工作之中。
2、建立健全勇于开拓、注重实效的教育创新机制。一是注重拓展工作领域的创新。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即拓展到各地区、各部门,延伸到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和家庭;上到党员领导干部,下到普通群众,都成为宣传教育的对象,把工作领域拓展到全社会。二是注重教育内容的创新。把各级党组织开展教育与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主题教育与岗位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三是注重教育方法的创新。采用广大党员干部易于接受的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教育,改变陈旧、单一的教育方法,使教育的目标更加明确,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更加符合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建立健全常规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的基本教育制度。一是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讲授廉政党课或做反腐倡廉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通过坚持定期上党课或作报告,对所属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二是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围绕廉政建设主题,采用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交流沟通、启发提醒和说服教育。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的重点内容。三是坚持和完善廉政培训、考试制度。以廉洁从政为主题,采取专题培训、系统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任前、岗前和经常性的廉政培训,实行新任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必须通过廉政法规基本知识考试制度。四是坚持和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和岗位教育制度。
4、建立健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载体机制。一是完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的“六进”活动,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和拒腐防变氛围。二是完善教育基地活动载体。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优良传统教育基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三是完善媒体专栏活动载体。在县内报刊、电视台都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完善移动通讯短信平台活动载体。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及时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适时提醒,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5、建立健全强化责任、目标管理的督查考评机制。一是明确责任。按照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列入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督查考评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任务。按照十七大关于更加注重预防的要求,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责任目标和量化考核标准,将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三是强化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抓反腐倡廉教育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四是注重结果应用。对考核成绩好的镇区、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因忽视宣传教育而导致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应进行通报批评。
6、建立健全基础建设与配套建设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一是抓好队伍建设。适应任务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要的是选好配齐宣教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和管理。二是增加投入。积极创造条件,为宣教部门配置电脑、摄像机等必要的现代化设备。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适当的经费,保障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三是营造环境。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立起一套反腐倡廉教育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我县就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建设进行了积极的调研和思考,认为应该着力加强“六个机制”建设,将廉政教育打造成制度体系和系统工程。
1、建立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组织领导机制。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联系沟通,为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党的建设工作整体规划中,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三是加强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组织、宣传、党校以及文化艺术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定期向有关单位通报反腐倡廉教育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调配合,切实寓宣教于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法监察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各项具体纪检监察工作之中。
2、建立健全勇于开拓、注重实效的教育创新机制。一是注重拓展工作领域的创新。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即拓展到各地区、各部门,延伸到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和家庭;上到党员领导干部,下到普通群众,都成为宣传教育的对象,把工作领域拓展到全社会。二是注重教育内容的创新。把各级党组织开展教育与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主题教育与岗位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三是注重教育方法的创新。采用广大党员干部易于接受的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教育,改变陈旧、单一的教育方法,使教育的目标更加明确,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更加符合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建立健全常规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的基本教育制度。一是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讲授廉政党课或做反腐倡廉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通过坚持定期上党课或作报告,对所属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二是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围绕廉政建设主题,采用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交流沟通、启发提醒和说服教育。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的重点内容。三是坚持和完善廉政培训、考试制度。以廉洁从政为主题,采取专题培训、系统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任前、岗前和经常性的廉政培训,实行新任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必须通过廉政法规基本知识考试制度。四是坚持和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和岗位教育制度。
4、建立健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载体机制。一是完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的“六进”活动,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和拒腐防变氛围。二是完善教育基地活动载体。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优良传统教育基地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三是完善媒体专栏活动载体。在县内报刊、电视台都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完善移动通讯短信平台活动载体。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及时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适时提醒,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5、建立健全强化责任、目标管理的督查考评机制。一是明确责任。按照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列入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实督查考评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任务。按照十七大关于更加注重预防的要求,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责任目标和量化考核标准,将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三是强化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抓反腐倡廉教育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四是注重结果应用。对考核成绩好的镇区、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因忽视宣传教育而导致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应进行通报批评。
6、建立健全基础建设与配套建设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一是抓好队伍建设。适应任务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要的是选好配齐宣教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和管理。二是增加投入。积极创造条件,为宣教部门配置电脑、摄像机等必要的现代化设备。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适当的经费,保障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三是营造环境。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立起一套反腐倡廉教育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