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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程、戴为洋同志任市纪委委员、常委

张鹏程、戴为洋同志任市纪委委员、常委


    据盐委组[2011]119号通知悉,经市委研究并报省纪委批复,张鹏程同志任市纪委委员、常委,免去团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戴为洋同志任市纪委委员、常委;免去崔潮同志市纪委常委、委员、市优化办副主任职务(另行安排)。
 
(盐纪宣)